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布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
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ICO GROUP LIMITED
扬科集团有限公 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60)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组成
变动
董事会宣布,以下变动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1)邹锦沛博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
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2)张少能博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
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组成变动
扬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邹锦沛博士(「邹博士」)为
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个人事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且
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
1月1日起生效。
邹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促请
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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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另欣然宣布,张少能博士(「张博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以下为张博士的履历:
张博士,52岁,於1995年1月获香港大学(「香港大学」)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张博
士在资讯科技领域拥有丰富经验,自1992年以来担任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的高
级课程主任。彼负责新资讯科技及新技术课程的策略规划及发展。目前,彼亦为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生命科学及科技学院副总监。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张博士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
何职位,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亦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於过去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
事职务或持有其他主要任命及资格。
张博士已订立服务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为期三年,并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
150,000港元,由董事会参照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以及张博士的职责、责任及
现行市况而厘定。张博士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大会退任及
重选。
於本公布日期,张博士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
的任何其他权益。张博士并无涉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项下任何事件,亦无有关委任张博士的其他事宜须促请本公司
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张博士确认,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准则。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邹博士於任内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并热烈欢迎张
博士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扬科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杨敏健
香港,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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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昌源先生及杨敏健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为陈国培先生及谭国华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敏儿博士、张少能博
士及甘敏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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