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SMARTERENERGYGROUPHOLDINGSLIMITED
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4)
内幕消息
本公布由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
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四日之内幕消息公布(「该公布」)。除另有所
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有关附属公司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资料之初步审阅,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亏损为 约150,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
同期之亏损则为约276,000,000港元(来自持续业务之亏损:55,000,000港 元及来自
已终止业务之亏损:221,000,000港元),其亏损乃主要由以下各项所致:
a)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於收入确认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上市
金融资产投资之未变现亏损约40,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同期则为按公允
价值计入损益之上市金融资产投资之未变现收益约28,000,000港元;
b) 可换股债券及贷款之应占融资成本约70,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73,000,000港元);
c)行政及经营开支约93,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79,000,000港
元):行政及经营开支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 约17,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18,000,000港元)、折旧约29,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
日:22,000,000港元)及员工成本约12,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0,000,000港元)。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
合中期 业 绩。本 公布所载资料乃基於本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所
作的初步审阅,且并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而作出。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
绩公布,有关公布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浩先生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浩先生、高天国先生、黎亮先生、林君诚先生、赵黎女士及韩铭 生 先 生;及 本 公 司 独 立 非执行董事为霍浩然先生、徐正鸿先生及张霭文女士。
* 仅供识别
中国智慧能源
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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