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Nuoqi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53)
本集团事务之最新消息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之公告(「十一月份公告」)及当中所提
述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告(「核数师之变更公
告」)。除另有指明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十一月份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义。
本公告旨在就有关(其中包括 )付 款 要 求之最新进展以及本集团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提供最新消息。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完成重整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泉州法院颁布一项有关执行重整计划之法庭判令。本
公司之中国法律顾问已确认,重 整计划之执行此後已根据重整计划之条款及中国之
适用法律及法规完 成。
核数师之变更
诚如核数师之变更公告所披 露,本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接获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即时辞任本公司国际核数师之函 件,及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新国际核数师以填补临时空缺,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起生效。
有关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核数师之变更公告。
本集团之业务营运
本集团当前正检讨及优化本集团之零售网络策略。本集团已於近期推出诺奇商城
(www.nq-shop.com,本集团之网上自营官方购物网站 )。本 集团亦正於天猫及京东设
立新分销 渠 道,预期其将於二零一七年初开始 运 营。除所披露者外,自 十 一月份公告
日期以来,本 集团业务营运并无重大进展。
来自金融机构之付款要求函件及其他争议
来自金融机构之付款要求函件
自十一月份公告日期以 来,付款要求及向SunPower发 出之付款要求函件并无重大进
展。
对本集团提出之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
根据本集团近期整理内部记录所 得,自十一月份公告日期以 来,
1. 已就两宗针对本公司之有关劳资纠纷之民事诉讼颁布两项法庭判令且本公司被
颁令支付赔偿合共约人民 币340,000元。向本公司申索之有关赔偿属重整计划项
下之本公司债务估计范围 内;及
2. 有两宗由两名人士就若干贷款而针对(其中包括)本公司提出之民事诉讼,向本
公司申索之有关赔偿并无属重整计划项下之本公司债务估计范围内。
除所披露者外,对本集团提出之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无重大进展。於本公告日期,
有8宗对本集团之民事诉讼尚待多间中国法院判决。
对丁辉先生及丁灿阳先生提出之民事诉讼
自十一月份公告日期以来,对丁辉先生及丁灿阳先生提出之民事诉讼并无重大进展。
终止丁辉先生之授权以约束本集团
自十一月份公告日期以 来,建议正式罢免丁辉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无重大进 展。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 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暂停
於联交所买卖,并 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发放消 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 请审慎行 事。
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进一步刊发公告以披露任何有关事件、付款要求及其他相关
事宜之重大进 展。
承董事会命
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全懿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一月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丁辉、丁灿阳及陈全懿;以及非执行董事为韩惠源及丁丽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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