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ASYKNIT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8)
须予披露交易
购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票挂�h票据
於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以本金金额50,000,000港元购入
建设银行股票挂�h票据。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购入事项涉及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购入
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购入事项
於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以本金金额50,000,000港元购入
建设银行股票挂�h票据。
股票挂�h票据之主要条款
1. 交易日: 2016年12月28日
2. 发行人: J.P.
MorganStructuredProductsB.V.
3. 股票挂�h: 建设银行
4. 本金金额: 50,000,000港元
5. 发行价: 5.580港元
6. 履约价格: 5.3334港元
7. 年期: 2个月
8. 第一估值日: 2017年2月13日
9. 第二估值日: 2017年3月13日
10.票面年利率: 每年15.50%
除以上提述外,本集团於本公告日期并没有任何建设银行的股票挂�h票据。
股票挂�h票据为被指定列作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股票挂�h票据须遵守到期日
前履约价格的强制性赎回条款,惟须视乎与股票挂�h票据的建设银行股份之市值。
*仅供识别
股票挂�h票据有两种回报的可能性。如於指定日期(即第一估值日和/或第二估值日)
收市相关股份价格为履约价格或之上,本公司将收到股票挂�h票据的总面值及固定票
据利息。相反,如收市相关股份价格低於履约价格,本公司将遵守其义务,以履约价
格购入相关股份。於到期日购入的股份数目是根据股票挂�h票据总面值的履约价格而
计算。
本公司的最大风险是在於本公司遵守其义务以履约价格购入相关股份,及用於购入相
关股份的总资金金额限於股票挂�h票据之本金金额。
本金金额
购入事项之本金金额将於2017年1月12日支付,乃以本公司之内部资源以现金支付。
购入股票挂�h票据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物业投资、物业发展、证券投资及贷款业务。
董事认为股票挂�h票据是其中投资选择之一,比一般市场存款可以赚取更高的潜在利
息收益(以利率的形式);并且股票挂�h票据没有任何经纪费用及结算费用而直至有
关股份须正式交付时才收取。善用股份走势,是机会赚取更具吸引力的利率,此外,
股票挂�h票据在股票柜台及年期选择较为灵活。
经考虑上述因素及股票挂�h票据的条款、目前股市市场的状况及建设银行的业绩,董
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购入事项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建设银行资料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建设银行是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合资股份公司,其H
股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39)。根据其公司提供在互联网上的简介,建设
银行主要从事公司和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并提供资产管理、信托、金融租赁、
投资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服务。
以下乃摘录自建设银行之第三季度报告及年报之资料:
截至9月30日止
九个月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额 428,482 586,687 556,740
除税前溢利 246,876 298,497 299,086
建设银行股东应占
除税後纯利 193,835 228,145 227,830
总资产 20,500,683 18,349,489 16,744,093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购入事项涉及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
25%,故按上市规则第14章,购入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於本公布日期及就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於购入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购入事项」 指 於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
以本金金额50,000,000港元购入建设银行股票挂
�h票据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合资股份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
票代号:939)
「建设银行股份」 指 海外上市外资股份与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建
设银行股本,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并以港元交易
「本公司」 指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须予披露交易」 指 定义见上市规则
「股票挂�h票据」 指 J.P B.V.发行予本公司
. Morgan Structured Products
全资附属公司Ace 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之股
票挂�h票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定义见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邝长添
香港,2017年1月5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邝长添先生、雷玉珠女士及官可欣女士;非执行董事谢永超先生及赖罗球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徐震港先生、庄冠生先生及韩谭春先生。
須予披露交易 - 購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掛鉤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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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义国际
20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