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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EEK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威 高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1173)
授出购股权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 第
17.06A条而发出。
威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本公司」) 董事会 ( 「 董事会」) 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
月九日,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 「 该计划」) ,向
若干合资格参与者 ( 定义见於该计划之规则)( 「 承授人」) 授出购股权 ( 「 购股权」) 以
认购合共6,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 股份」) ,惟须待
承授人接纳後,方告作实。该授出购股权之详情载列如下:
提呈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股份於提呈授出日期之收市价: 0.176港元
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0.1832港元
授出购股权数目: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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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权有效期:
购股权数目 归属期 行使期
3,000,000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至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
3,000,000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至 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至
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
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於行使该购股权时以行使价每股0.1832港元认购股份。行
使价不得低於下列三者之最高者:(1)股份於提呈授出购股权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
价表所报之收市价;(2)股份於紧接提呈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每
日报价表所报之平均收市价;及(3)股份之面值。
上述承授人概非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之联系人士( 定
义见上市规则) 。
承董事会命
威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黄智英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郑钟文先生 ( 主席) 及林玉森女士,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霍锦柱博士、林文钿先生及杨永基先生。
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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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国际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