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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預告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Power Group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伟能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 开 曼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 股 份 编 号 : 1608) 正 面 盈 利 预 告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本 公 告 乃 董 事 会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 13.09(2)条 及 内 幕 消 息 条 文 作 出 。 根 据 现 有 可 用 之 资 料 , 董 事 会 谨 此 通 知 本 公 司 股 东 及 有 意 投 资 者 , 预 期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净 溢 利 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净 溢 利 141.2 百 万 港 元 大 幅 增 加 不 少 於 40%。 重 大 改 善 本 集 团 盈 利 能 力 主 要 由 於 (a) 本 集 团 之 收 益 增 加 , (b) 本 集 团 之 整 体 毛 利 率 上 升,两 者 均 主 要 受 惠 於 IBO 业 务 强 劲 增 长 之 带 动 , 及 (c) 部 分 被 一 次 性 上 市 费 用 抵 销 。 撇 除 一 次 性 上 市 费 用,本 集 团 之 净 溢 利 预 期 将 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净 溢 利 141.2 百 万 港 元 增 加 不 少 於 70%。 董 事 会 预 期 ,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经 审 核 综 合 业 绩 公 告 将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之 规 定 於 2017 年 3 月 底 前 後 刊 发 。 本 公 司 股 东 及 有 意 投 资 者 在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时 务 请 审 慎 行 事 。 -2- 本 公 告 乃 伟 能 集 团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本 公 司 」 , 连 同 其 附 属 公 司 , 统 称 「本 集 团 」 ) 董 事 ( 「董 事 」 ) 会 ( 「董 事 会 」 ) 根 据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联 交 所 」) 证 券 上 市 规 则(「上 市 规 则 」) 第 13.09(2)条 及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证 券 及 期 货 条 例 第 XIVA 部 内 幕 消 息 条 文 ( 「内 幕 消 息 条 文 」 ) 作 出 。 经 审 阅 现 有 可 用 之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止 11 个 月 之 未 经 审 核 管 理 账 目 )後,董 事 会 谨 此 通 知 本 公 司 股 东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有 意 投 资 者 ,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本 公 司 权 益 持 有 人 应 占 综 合 净 溢 利 ( 「2016 年 净 溢 利 」 ) 金 额 预 期 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净 溢 利 141.2 百 万 港 元 增 加 不 少 於 40%。 2016 年 净 溢 利 金 额 大 幅 增 加 乃 由 於 下 列 主 要 因 素 所 致 : a) 本 集 团 之 收 益 增 加 乃 由 於 2016 年 IBO 分 部 之 收 益 与 2015 年 相 比 大 幅 增 加 不 少 於 80%。 b) 本 集 团 之 整 体 毛 利 率 上 升 , 主 要 受 惠 於 IBO 业 务 强 劲 增 长 之 带 动 , 导 致 有 较 高 之 毛 利 率 。 收 益 及 毛 利 贡 献 之 增 加 主 要 来 自 以 下 IBO 项 目 : 於 2016 年 3 月 在 缅 甸 开 始 营 运 49.9 兆 瓦 K yauk Ph yu II 项 目 ; 於 2016 年 6 月 在 缅 甸 开 始 营 运 149.8 兆 瓦 Mying yan 项 目 ; 於 2016 年 9 月 在 印 尼 开 始 营 运 56.4 兆 瓦 Jambi 项 目 ;及 於 2016 年 全 年 营 运 56.2 兆 瓦 Palembang 项 目 及 49.9 兆 瓦 K yauk Ph yu I 项 目 , 该 两 项 项 目 分 别 於 2015 年 第 二 季 及 第 一 季 开 始 营 运 。 c) 上 述 影 响 部 分 被 一 次 性 上 市 费 用 ( 不 少 於 45 百 万 港 元 ) 抵 销 。 撇 除 一 次 性 上 市 费 用 , 本 集 团 之 净 溢 利 预 期 将 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净 溢 利 141.2 百 万 港 元 增 加 不 少 於 70%。 本 公 司 现 正 落 实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综 合 全 年 业 绩。因 此,本 公 告 所 披 露 之 资 料 仅 为 董 事 会 及 本 集 团 管 理 层 根 据 董 事 会 现 有 可 用 之 资 料 所 作 的 初 步 评 估 。 本 集 团 之 经 审 核 综 合 全 年 业 绩 须 待 董 事 会 进 一 步 审 阅 、 与 本 公 司 核 数 师 讨 论 及 完 成 所 需 审 核 程 序 後,可 能 会 予 以 调 整。本 公 告 所 载 之 资 料 并 未 经 本 公 司 核 数 师 或 董 事 -3- 会 辖 下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阅 。 董 事 会 预 期 , 本 集 团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经 审 核 综 合 业 绩 公 告 将 於 2017 年 3 月 底 前 後 刊 发 。 本 公 司 股 东 及 有 意 投 资 者 在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时 务 请 审 慎 行 事 。 承董事会命 伟能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主席 林而聪 香港 , 2017年 1月 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而聪先生、李创文先生、欧阳泰康 先生及卢少源先生;非执行董事陈美云女士及陈家强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蔡大维先生、杨炜辉先生及孙怀宇先生。 本公告将刊登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vpow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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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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