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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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EEC MEDIA GROUP LIMITED
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於百慕达存续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5)
公告
持作买卖投资之
已变现亏损及未变现收益
本公告乃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根据目前可得之资料,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
预计本集团之持作买卖投资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分别录得
已变现亏损及未变现公平值收益约10,400,000港元及约77,100,000港 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及数据仅为董事会参考现有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
司核数师落实、审阅或审核。有关数据可能与日後公布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内将予
披露之资料不同。本集团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度业绩,其预计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财讯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亮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章知方先生、周洪涛先生、李亮先生及李曦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罗智鸿先生、叶惠舒女士及王清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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