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告乃由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和第13.10B
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
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2日的关於筹划重大事项的A股停牌公告、
日期为2016年6月4日的关於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日期为2016年7月
1日及2016年8月4日的关於重大资产重组A股继续停牌公告、日期为2016
年9月1日的重大资产框架协议公告、日期为2016年9月6日的关於召开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投资者说明会预告的海外监管公告、日期为2016年9
月9日的关於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海外监管
公告、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果公告、日
期为2016年11月1日的关於筹划重大资产重组A股延期复牌的公告、及自
2016年6月14日起的多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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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选定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并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等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仍在筹划中。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
与相关方进一步讨论交易方案的可行性,并组织有关方对标的资产范围
进行梳理与深入论证。根据中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本公司
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资讯披露义务,每五个A股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於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资讯披露,
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资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後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游晓安
中国重庆,2017年1月11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刘大卫先生(非执行董事)、周宏先生(非
执行董事)、涂德令先生(执行董事)、李仁生先生(执行董事)、张理全先
生(执行董事)、姚小虎先生(执行董事)、徐以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辛清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王振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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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
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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