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布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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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ECONOMY GROUP LIMITED
(共 享 经 济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前称 Vitop Group Limited天年集团有限公司 *)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 1178)
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之变更
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
月十日起,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变更为香港中环夏悫道 12号美国银行中
心35楼3501 �C02室
承董事会命
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许志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许志峰先生、刘敏先生、周国华先生、
叶德贤先生及王靖安先生;非执行董事陈信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汝佳
先生、黄达仁先生及王旭博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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