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33)
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乃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作出,以及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作出。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人民币950亿元至人民币
1,000 亿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24.9%�C31.5%,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在人民币100亿元至人民币106亿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
24.1%�C31.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059,332,452.64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0.88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整车销量的增长带来营业收入及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
後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徐辉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2017年1月1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魏建军先生、王凤英女士及杨志娟女士。
非执行董事:何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志雄先生、卢闯先生及马力辉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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