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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
JiashiliGroup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5)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及委任及
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董事会宣布以下董事会之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1) 马晓强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
员;及
(2) 张元德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以下董事会之变动,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1)马晓强先生(「马先 生」)获 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兼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 核委员
会」)、本 公司提名委员 会(「提 名委员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 会(「薪 酬委 员 会」)成
员;及
(2) 张元德先生(「张先生」)因健康原因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并不知悉有关张先生辞任之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张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张先生於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之努力及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热烈欢迎马先生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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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34岁,二零零四年毕业於日本高田短期大学情报工学科,二零零六年於日本四日市大学取得经营学科学士学位,二零零八年於日本三重大学取得营销硕士学位。马先生於国际贸易拥有超过八年的工作经验。马先生从二零零八年至今为日本长江贸易株式会社之董事长。
马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函件,任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起直至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而本公司或马先生均可根据委任函件之条款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终止。马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於其获委任後之本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重选连任并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载列之轮值规定。根据本公司与马先生订立之委任函件,马先生将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
於本公告日期,马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马先生并无亦未曾於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或高级管理层概无关连。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马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出任董事,或担任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或拥有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认为就委任马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言,概无其他资料须予披露或彼现时或过往涉及的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所载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及并无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承董事会命
嘉士利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黄铣铭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黄铣铭先生、谭朝均先生及陈明辉先生;非执行董事林晓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甘廷仲先生、何文琪女士及马晓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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