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MeiDongAutoHoldingsLimited
中国美东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8)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
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股东应占净溢利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之综合净溢利将录得超过35%以上之可观增长。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中国美东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之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内本集团业务规模扩大、管理效率提升,销售额及利润同比实现可观增长。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录得的综合股东应占净溢利与二零一五年同期之综合净溢利相比将录得超过35%以上之可观增长。
本公司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就本公司管理层所提供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评估,而该账目并未经本公司审计师审计或审阅。上述资料可能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後根据其他最新资料作进一步调整。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於有关年度之业绩公告,预期年度业绩公告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下旬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美东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王章旗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叶帆先生(主席)
叶涛先生(行政总裁)
刘雪华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路先生
王炬先生
叶奇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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