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464)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之公布
本公布乃建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的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可能交易事项。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可能交易事项的更新资料
董事会已获出售股东告知,於本公布日期,(i)出售股东与潜在买方及其关连人士就有关可能交易事项的磋商仍在进行中;及(ii)出售股东与潜在买方及其关连人士概无就可能交易事项订立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包括但不限於正式协议)。
每月最新消息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须作出每月公布,当中载列可能交易事项的进度(包括但不限於正式协议),直至宣布明确意向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要约或决定不进行要约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或於有需要时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另行刊发公布。
警告:概无保证可能交易事项将会落实或最终完成,而相关磋商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导致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全面要约。因此,可能交易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且彼等如对自身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徵询其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建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彭洁婷
香港,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林伟明先生(主席)、谭治生先生(董事总经理),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帆华先生、蔡汉强先生及李智聪先生组成。
董事愿就本公布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於本公布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作出,而本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布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网址:www.kenford.com.hk
<上一篇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8作出之公告
下一篇> 澄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