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SCOKERESOURCESHOLDINGSLIMITED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4)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2016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2016年度之财务业绩将录得综合除税後溢利,而对比2015年度同期的综合除税後亏损约为130,735,000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之独立外聘核数师确认及审核。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16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2016年度之财务业绩将录得综合除税後溢利,而对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15年度」)同期的综合除税後亏损约为130,735,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2016年度产生溢利之主要原因为焦炭价格由2016年4月约每吨人民币700元提高至2016年12月底约每吨人民币2,000元(www.steelhome.cn),致使2016年度第二至第四季度之毛利有所增加。
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2016年度的综合账目,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之独立外聘核数师确认及审核。本集团之2016年度全年经审核综合账目及其他详细资料将会以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於
2016年度的年报内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少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赵旭光先生及黄少雄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李宝琦先生及黄文鑫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开利先生、刘家豪先生及杜永添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一篇 董事會召開日期
下一篇> 二零一六年年度業績預計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