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OP FORM INTERNATIONAL LIMITED
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之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录得显着跌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
出。
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之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
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溢利将较二零
一五年同期录得显着跌幅。
该溢利出现显着跌幅主要由於本集团於期内的销售收入及毛利减少。
*仅供识别
�C 1�C
由於本公司仍未完成编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之综
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之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
步审阅。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黄松沧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发出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松沧先生、黄启智先生及黄启聪
先生,非执行董事冯炜尧先生、Lucas A.M. Laureys先生及Herman Van de Velde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Marvin Bienenfeld先生、周宇俊先生、梁绰然小姐、梁英
华先生及林宣武先生。
�C 2�C
<上一篇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下一篇> 更換執行董事及更換執行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