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UNAC CHINAHOLDINGS LIMITED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918)
主要交易
进一步收购金科地产的股份
收购事项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内容有关本集团认购金科地产(一家 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0656)的股份的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期间,
本集团在公开市场上进一步收购合共329,862,211股金科股份,约占金科地产於本
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17%,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723,421,192.05元。
於收购事项後及经考虑认购事项,本公司将间接持有合共1,236,891,689股金科股
份,约占金科地产於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3.15%。本集团就该等金科股
份合共支付代价约人民币5,723,421,190.03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由於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涉及於12个月内完成收购同
一实体(即金科地产)的股权,故就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而言,该等交易须予合并计
算。由於合并计算後,有关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於
25%但低於100%,故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本公司的主要交易,
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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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就批准收购事项取得本公司控股股东融创国
际的书面批准,而於本公告日期,融创国际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约
52.89%。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详情;(ii)本集团财
务资料;及(iii)金科地产财务资料的通函将於本公告刊发後15个营业日内寄发,
以供股东参考。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财务资料以载入通函,本公司将向联交所
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以使通函寄发日期推迟到本公告刊发15
个营业日之後,预期将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
收购事项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内容有关认购事项的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期间,本
集团透过公开市场上进一步收购合共329,862,211股金科股份,约占金科地产於本公
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的6.17%,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723,421,192.05元。收购事项
的代价已以本集团的内部资源结清。
於收购事项後及经考虑认购事项,本公司将间接持有合共1,236,891,689股金科股
份,约占金科地产於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3.15%。本集团就该等金科股份
合共支付代价约人民币5,723,421,190.03元。
於收购事项後,金科地产将继续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由於收购事项乃透过公开市场作出,故本公司无法确定市场卖方身份。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市场卖方乃独立於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C2�C
有关金科地产的资料
金科地产自一九九六年起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56),以地产开发为主的多元化综合企业。金科地产的地产项目主要布局在「中西部、长三角、环渤海 」中 国三大区域,已进入北京、重庆、成都、西安、青岛、济南、长沙、合肥、郑州等城市。基於可公开查阅的资料,目前,金科地产拥有在建地产项目约75个,及其土地储备可建面积超过1,700万平方米。
基於可公开查阅的资料,金科地产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
值总值约为人民币21,634,423,000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
年度的经审核纯利如下:
截至二零一四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概约人民币千元)(概约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纯利 753,433.77 1,784,680.15
除税後纯利 863,039.06 1,233,646.81
进行收购事项的原因
金科地产在中国主要的核心二线城市从事房地产开发,拥有高质量的土地储备。本
公司看好金科地产的未来发展前景,相信本次投资将会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鉴於收购事项乃按当时市价透过公开市场作出,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事项乃按正常商业条款作出及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
为中国的领先房地产发展商之一,专业从事住宅及商业地产综合开发。本公司坚持区域聚焦发展战略及高端精品发展战略,在中国的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拥有众多已发展或发展中的优质地产项目,项目涵盖高层住宅、别墅、商业及写字楼等多种物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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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故收购事项按
独立基准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由於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涉及於12个月内完成收购同一
实体(即金科地产)的股权,故就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而言,该等交易须予合并计算。
由於於合并计算後,有关收购事项及认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於25%
但低於100%,故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本公司的主要交易,而根
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书面股东批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为取代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本公司已自本
公司控股股东融创国际取得收购事项的股东书面批准,融创国际持有2,042,623,884
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的52.89%。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於收购事项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收购事项,概无股东须放弃投票。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事项详情;(ii)本集团财务
资料;及(iii)金科地产财务资料的通函将於本公告刊发後15个营业日内寄发,以供
股东参考。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财务资料以载入通函,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豁
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以使通函寄发日期推迟到本公告刊发15个营业日
之後,预期将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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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於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 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润泽物业及润鼎物业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
二十四日透过公开市场收购合共329,862,211股金
科股份的事项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票代码:1918)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金科地产」 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科股份」 指 金科地产股本中的股份
「聚金物业」 指 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
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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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鼎物业」 指 天津润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
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润泽物业」 指 天津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
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股份」 指 於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事项」 指 聚金物业认购907,029,478股金科股份的事项,其
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的公告
「融创国际」 指 SunacInternationalInvestment HoldingsLtd.,一
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
行股份的约52.89%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孙宏斌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孙宏斌先生、汪孟德先生、荆宏先生、迟迅先生、田强先生、商羽先
生、黄书平先生及李绍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潘昭国先生、竺稼先生、李勤先生、马立山先生
及谢志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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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進一步收購金科地產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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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