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jisen (China) Holdings Limited
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38)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溢利相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录得大幅增长不少於港币4亿元。该增长主要由於有关本集团的一项投资项目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大额未变现收益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根据未经审核之本集团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审阅,而该等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
本集团财务业绩及表现的更多详情将於本公司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公告中披露,而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
谨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溢利相比,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录得大幅增长不少於港币4亿元。该增长主要由於有关本集团的一项投资项目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大额未变现收益所致。有关该项投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之公告。
本公司目前仍在落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之初步审阅,而该等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
本集团财务业绩及表现的更多详情将於本公司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公告中披露,而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刊发。
谨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味千(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潘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潘慰女士及潘嘉闻先生;非执行董事:重光克昭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路嘉星先生、任锡文先生及王金城先生。
味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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