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RILLIANT CIRCLE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
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8)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由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计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核心业务的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减少
不多於26%。二零一六年下半年的业绩较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已有所改善,缓和二
零一六年上半年的溢利减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减少
的主要原因为(i)中国经济放缓难免打击香烟业的生意额、(ii)为加入健康警告标签
而改变烟草包装设计及(iii)强制招标制度带来价格压力,全部均对本集团(特别是
本公司一间联营公司)的业务及业绩构成不利影响。本集团将竭尽所能执行各项
措施,包括重组和精简业务营运,务求在争取高营运效率、严格节省成本及�u或
扩展业务的需要上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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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以对本公司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作初步审阅为依据,而该
等管理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
本公司股份时宜审慎行事,并应参阅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刊发的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正式全年业绩公布。
承董事会命
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蔡晓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主席蔡晓明先生、副
主席兼行政总裁钦松先生及彭国意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李莉女士;以及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吕天能先生、林英鸿先生及萧文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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