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联合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布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该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超名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网址:www.upi.com.hk
www.irasia.com/listco/hk/upi
鼎佩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超名控股有限公司
提呈自愿性有条件现金要约,
以收购联太工业有限公司*
全部已发行股份
(1)要约於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及
(2)最後截止日期
要约人之联席财务顾问
鼎佩证券有限公司
该公司之财务顾问
联太工业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
�C1�C
要约於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下午四时正,已接获之要约有效接纳涉
及768,447,998股股份,相当於本联合公布日期该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投票权约
58.29%。由於综合文件所载要约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要约人宣布,要约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最後截止日期
要约人谨此宣布,要约仍然可供接纳,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
时正,亦即要约的最後截止日期(「最後截止日期」)。
(1) 绪言
兹提述超名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及联太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联合刊
发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联合公布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二十三日之综合文件(「综合文件」)。除另有指明者外,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与
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 接纳水平
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已接获之要约有效接纳涉
及768,447,998股股份,相当於本联合公布日期该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投票权约
58.29%。
紧接要约期开始前,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无於任何股份中享有任何权
益(因签订不可撤回承诺所致者除外)。除根据要约及不可撤回承诺外,於要约
期内,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收购或同意收购任何股份或股份权利。
於要约期内直至本联合公布日期,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借入或借出
该公司之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要约之有效接纳涉及768,447,998股股份,相当於该公司约58.29%投票权。
�C2�C
由於有关股份相当於该公司的超过50%投票权,要约人宣布,「鼎佩证券函件」
内「要约的条件」分段所载条件(a)已获达成,有关全文载於综合文件内。
(3) 要约的其他条件
截至本公布日期,「鼎佩证券函件」内「要约的条件」分段所载条件(b)已获达成,
并於本公布日期翌日至最後截止日期止期间内获豁免,有关全文载於综合文件
内。
「鼎佩证券函件」内「要约的条件」分段所载条件(c)已获达成,有关全文载於综合
文件内。
(4) 要约於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由於综合文件所载要约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要约人宣布,股份要约已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5) 要约仍然可供接纳
诚如综合文件所披露及根据收购守则,在要约於所有方面成为或宣布成为无条
件後,在要约截止前,必须向尚未接纳要约的独立股东给予最少十四(14)日书
面通知。要约人谨此宣布,要约仍然可供接纳,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亦即最後截止日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後,尚未接纳要约的独立股东将无权接纳有关要约。
�C3�C
务请独立股东注意,要约仍然可供接纳,直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星期三)下
午四时正,亦即最後截止日期。
除上文所述者外,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所载要约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
不变。独立股东如有意接纳要约,务请参阅综合文件及接纳表格所载有关接纳
程序之详情。该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9.1於最後截止日期就要约结果另行
刊发公布。
(6) 要约之交收
有关根据要约所交回要约股份之现金代价汇款将尽快以平邮寄发予接纳股东(寄至相关股东之接纳表格上列明之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承担,惟无论如何须 於(i)过户登记处(就要约股份而言)接获所有致令要约下之接纳为完整、有效及 符合收购守则规则30.2注释1之有关文件日期;及(ii)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或宣 布成为无条件之日(以较後者为准)其後三(3)个营业日内寄发。
不足一仙之款项将毋须支付,须向接纳要约之股东(视情况而定)支付之现金代
价将向上凑整至最接近之仙位。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超名控股有限公司 联太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 执行董事
李志成 KellyLee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C4�C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Kelly Lee女士;两名非执行董事拿督Choo Chuo
Siong及孙日辉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河清博士、蓝彦博先生及胡竞英女士。
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
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布内所表达之意见(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所表达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以致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有所误导。
於本联合公布日期,杨素丽女士及李志成先生为要约人董事。
要约人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布所载资料(有关该集团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联合公布内所表达之意见(该集团所发表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且本联合公布并无遗漏其他事实,以致本联合公布所载任何声明有所误导。
本联合公布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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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珮證券有限公司代表超名控股有限公司提呈自願性有條件現金要約,以收購聯太工業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 (1) 要約於所有方面成為無條件;及 (2) 最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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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太工业
201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