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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4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华仁医疗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6�C8号瑞安中心9楼903�C90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由本公司(为卖方)及中国新锐医 药控股有限公司(「买方」)(为买方)订立的买卖协议(「买卖协议」)(注有「A」字样的副本已呈交股东特别大会,并经股东特别大会之主席简签以资识别),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已有条件同意向本公司购买合共228,620,000股锐康药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锐康药业」)股份,总现金代价为港币87,972,976元,以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特别是按代价港币54,610,816元买卖141,920,000股锐康药业股份作为第二批次股份转让(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的通函); �C1�C (b) 授权任何董事在彼认为对落实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第二批次股份转让及所有其他 交易并使其生效而言属必要、合适或权宜之情况下,就附带於、从属於或关於买卖 协议项下拟进行之第二批次股份转让及其他交易,代表本公司签立一切有关其他文件、文据及协议(不论有否加盖公司印章及如签立时须加盖本公司之公司印章,则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加盖本公司印章)以及作出一切有关行动或事宜。」 代表董事会 中国华仁医疗有限公司 主席 陈嘉忠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注册办事处: 香港 湾仔 谢斐道391�C407号 新时代中心 36楼 附注: (i) 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代表,或若彼为多於一股本公司股份之持 有人,则有权委任多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出席大会以代表股东。倘超过一名受委代表获委任,则委任书上须注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有关本公司股份数目与类别。 (ii)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签署或核证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 本,最迟须於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事处(地址为香港湾仔谢斐道391�C407号新时代中心36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据将被视为已撤回论。 (iii) 倘属本公司任何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其中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自或委派代表於大会上就有关 股份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位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上述出席人士中,仅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者方有权投票。 於本公告日期,华仁医疗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陈嘉忠先生、张卫军先生及王建国先 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贻平先生、胡雪珍女士及林振豪先生。 �C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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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660 伟俊矿业集团 0.18 78
00228 中能控股 0.12 53.16
00065 弘海高新资源 0.16 49.06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1468 英裘控股 0.11 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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