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知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知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SENSE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COMPANYLIMITED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兹提述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的持续关连交易公
告、获豁免的财务资助公告、关於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及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公告。
兹通告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佛山
市顺德区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二零一七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
通过以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一 、批 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及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订 立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二、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订立的《业务框架协 议一》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三 、批 准本公司与海 信(香港 )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订立的《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 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7
);
四、批准关於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
五、批准选举马金泉先生
(
8)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决定其薪酬标准。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上述第一至三项普通决议案所提及之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进一步资料的通函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汤业国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於本通知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汤业国先生、刘洪新先生、林澜先生、代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
及王云利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向艺先生、王新宇先生及王爱国先生。
附注:
(1)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应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或之前,将随附的书面回条送达本公司的
注册办事处。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所有H股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星期
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2)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无论是否本公司股东)为其授权代
表,代表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登记册之本公司内资股东及H股股东(包括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递交核实过户表格之本公司H股股东)将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
会。本公司将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日(星期六)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
(4) 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 如有 )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
副本,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方为有效。
(5)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股东大会上,股东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
票方式进行(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除外)。 故此,本通知内的议案表决将以投票方式进行。有关投票结果
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後上载於本公司的网页,网址为www.kelon.com,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页,网址为
www.hkexnews.hk。
(6) 本公司之注册地址为: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邮政编码:528303
电话:(86)75728362570
传真:(86)75728361055
联系人:李淋(7)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第(3)项普通决议案中提及之《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议》之 资料已载於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十七日之获豁免的财务资助公告,董事会认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第(3)项普通决议案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 的整体利益,故建议股东投票赞成该等决议案。(8) 马金泉先生,73岁,毕业於西北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常务副厂长、彩虹电子集团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黄河机器制造厂厂长,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彩虹集团公司董事、总经 理。2006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外部董事。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西电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董事。2009年5月至2015年5月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於新三版挂牌)独立董事。 除上文披露外,过去三年内马先生没有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任何股 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权益。除上文披露外,马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於马先生就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有权从本公司领 取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酬金税前人民币14万元。酬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考虑本公司经营规模及参照 其他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而厘定。马先生将参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如获委任,任期将由 其於股东大会获委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18年6月25日)止。 除上文披露外,马先生确认并无其它事宜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它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9) 本通知中的决议案之英文版仅供参考,如中英版本有任何歧义,以中文版为准。
下一篇> 董事會召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