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与澳娱集团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1月6日有关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的公告。
鉴於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於2016年12月31日届满,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於
2017年1月26日与澳娱已重续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根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
议,澳娱集团於2017年1月1日起向本集团提供酒店住宿、款待、交通、酒店管理及营运和维修服务。
与澳娱集团的其他持续关连交易
除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外,於2008年6月18日订立的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
将继续有效,并无任何更改。由於就该等协议取得的相关年度上限於2016年12月31日届满,故董事会已批准该等协议项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交易的新年度上限。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澳娱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54.13%权益),根据上市规
则,澳娱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
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参考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各自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准计算超过0.1%但低於5.0%,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公告、申报及年度审阅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C1�C
(A)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
(i) 背景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1月6日有关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的公告。
鉴於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於2016年12月31日届满,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
於2017年1月26日与澳娱已重续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根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澳娱集团於2017年1月1日起向本集团提供酒店住宿、款待、交通、酒店管理及营运和维修服务。
(ii) 主要条款
日期: 2017年1月26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及
(ii) 澳娱。
产品及服务类别: 根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澳娱集团多间成员公司
将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以下类别:
(i) 酒店住宿,包括为本集团博彩顾客及人客提供酒店住
宿;
(ii) 款待,包括为本集团的员工及博彩顾客及人客提供食
品及饮料以及其他款待服务;
(iii)交通,包括为本集团的员工及博彩顾客及人客提供酒
店豪华轿车及酒店穿梭巴士服务、渡船船票、直升机
服务及私人飞机服务;
(iv)酒店管理及营运,包括向本集团提供酒店管理及营运
服务,并协助新葡京酒店购买固定资产及消耗品;及
(v) 维修服务,包括娱乐场及其他物业的电力及工程维修
服务,以及其他工程服务,包括审阅招标及建筑相关
服务。
�C2�C
定价: 由澳娱集团提供的每种相关产品或服务均须按一般商业
条款及参照现行市价,经有关方公平磋商後进行,或倘并
无相关市价,则按有关方经公平磋商的条款进行。
将由澳娱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包括将予支付款
项的计算基准)须载於相关产品及服务实施协议内,及须
公平合理,并符合以上段落所载的规定。
就酒店住宿的价格而言,本集团执行部门经理将透过获
取周边具相若服务质素的独立第三方酒店的酒店客房价
格的报价,按季度对澳娱集团的酒店客房价格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将递交给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作进一步审查及批
准。澳娱集团将仅按相当或低於独立第三方酒店的酒店
客房价格报价厘定的当前市场价格向本集团收取费用。
就款待及交通的价格而言,对於相同食品、饮料、其他款
待服务及�u或交通服务,澳娱集团将按相当或低於其向
公众收取的标价向本集团收取费用。本集团的管理层将
审查应付澳娱集团的款项,并与有关款待产品�u服务以
及交通服务的标价进行比较。
就酒店管理及营运的价格而言,澳娱集团一般会根据澳
娱集团向本集团提供有关服务的实际成本向本集团收取
费用。实际成本将根据提供酒店管理及营运的相关管理
所耗的员工成本及相对时间来计算。上述管理的员工成
本及时间分配将由本集团旗下酒店的管理层及本集团的
高级管理层按月或按季度审查。
�C3�C
就维修服务的价格而言,澳娱集团将根据澳娱集团向本
集团提供有关服务的使用率及实际成本向本集团收取费
用。使用率将根据澳娱集团及本集团对有关服务的过往
使用情况厘定,而实际成本将参照提供有关服务的员工
成本及材料成本计算。员工成本及材料成本将由本集团
的管理层不时审查。
年期及重续: 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并将
於2019年12月31日届满。受限於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可由订约方於到期前至少6个月
内重续。
产品及服务实施 本公司及澳娱各自同意订立产品及服务实施协议应载列
协议: 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条款及条件的详情,包括具体产品或
服务、数量、价格、期限及其他相关规格,以反映本集团
各成员的要求,以及当时的市场条件。倘任何产品及服务
实施协议的任何条款与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的任何
条款有任何抵触,将以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的条款
为准。
其他: 本集团保留其从独立第三方获取产品及服务的选择权。
澳娱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乃按非排他性基准提供产品及
服务,并可提供产品及服务予其他第三方。
(iii)历史交易数据及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属
於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项下的产品及服务提供的历史开支以及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自年度上限(如
适用)。
�C4�C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6年 截至2017年 截至2018年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9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九个月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总金额 总金额 总金额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百万港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i) 酒店住宿 118.0 77.6 25.6 80 92 106
(ii) 款待及员工伙食(注:员工伙食
自2017年1月1日起不适用) 54.2 51.2 21.8 60 69 79
(iii) 交通 163.5 153.6 101.0 170 206 236
(iv) 酒店管理及营运(附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v) 维修服务(附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附注: 由於上市规则界定下,以上有关(iv)酒店管理及营运及(v)维修服务的类别项下交易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预计总值的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不超过0.1%,因此不会就上述交易设立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乃经参考众多因素厘定,包括:(i)本集团产品及服务的过往开支;
(ii)本集团的业务、营销及推广计划;(iii)澳门的通胀率;及(iv)产品及服务的预期成交量及市价。
(iv)订立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的理由及好处
本集团的核心业务为在澳门发展与经营娱乐场及相关设施。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根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为本集团业 务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主要由於其有助本集团向其博彩顾客及人客提供交通服务、酒店住宿、餐饮及其他服务。董事会(不包括弃权董事但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由於采购产品及服务乃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乃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董事会(不包括弃权董事但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
议(包括年度上限)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
�C5�C
(B)物业租赁主协议
(i) 背景
谨此提述招股章程「关连交易」一节及本公司於2009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0日 及2014年1月6日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与澳娱於2008年6月18日订立物业租赁主协议。
本公司与澳娱於2008年6月18日订立物业租赁主协议,以规管澳娱集团成员公司 (作为业主)订立的若干租赁安排,以向本集团出租物业作娱乐场、办公室或其他商业用途。物业租赁主协议将持续有效至2020年3月31日,惟本公司可通过向 澳娱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该协议,且订约方可随时重续物业租赁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规定了向澳娱集团租用物业(不论是否为娱乐场、办公室、仓库或员工宿舍)有关的各项租赁协议框架。该等物业的有关租金乃经 订约方磋商後厘定,且不会高於独立第三方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所提供的同类或可资比较物业的租金。
每间物业的租金须经本公司及澳娱集团检讨及双方同意,惟双方将委任一名独
立物业估值师,确认该等租金不高於市值租金。
(ii) 历史交易数据及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与本
集团向澳娱集团支付租金及相关支出有关的过往开支,以及该等交易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各自年度上限。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6年 截至2017年 截至2018年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9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九个月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总金额 总金额 总金额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百万港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租金及相关开支 261.2 294.4 206.0 307 307 307
该等租金及相关开支的年度上限乃根据如下因素厘定:(i)本集团与澳娱集团的
现有租赁;(ii)预期若干现有租赁将於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内重续;(iii)预计对重续租赁将作出的租金调整;及(iv)为应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 本集团因业务所需对澳娱集团所拥有物业的额外及临时需求而作出的缓冲金额。
�C6�C
(iii)订立物业租赁主协议的理由及好处
澳娱集团为澳门声名显赫的土地拥有者之一,及於2008年本公司上市时拥有本
集团位处经营的多项物业,其中包括葡京赌场的部分物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根据物业租赁主协议租赁物业为本集团现有业务的必要组成部 分。董事会(不包括弃权董事但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物业租赁主协议项 下的交易乃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C)筹码协议
(i) 背景
谨此提述招股章程「关连交易」一节有关(其中包括)澳娱及澳博订立日期为
2008年6月18日的筹码协议,内容乃关於为经营澳博的博彩业务而管控澳娱娱乐场筹码的兑换、借入及使用。
自2002年4月1日以来,澳博为应付其业务营运一直从澳娱借入娱乐场筹码。澳
娱已同意向澳博偿付由澳博兑换但并非由澳博售出的筹码的总面值。由於澳博
已自行获得筹码供应及不再借取任何澳娱筹码,已兑换澳娱筹码的总值已由往
年录得的水平大幅下降。
(ii) 历史交易数据及年度上限
下表载列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及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已兑
换澳娱筹码的过往金额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该等交易的相关年度上限。
截至2014年 截至2015年 截至2016年 截至2017年 截至2018年 截至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9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九个月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总金额 总金额 总金额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百万港元) (经审核) (经审核) (未经审核)
兑换澳娱筹码 0.4 0.8 1.2 79 79 79
将予兑换的澳娱筹码的年度上限乃经参考流通澳娱筹码的未付金额而厘定。
�C7�C
(iii)订立筹码协议的理由及好处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於签立批给合同时,若干数量的澳娱筹码正在市场上流
通。根据批给合同,澳博获准使用澳娱筹码,惟澳博须於顾客及人客兑换澳娱
筹码时将澳娱筹码兑换为款项。於签立批给合同後的初期阶段,澳博自身并无
充足的娱乐场筹码来满足其业务需求,因此须为经营其娱乐场博彩业务而向澳
娱借用额外澳娱筹码。澳博已自行获得筹码供应及不再借取任何澳娱筹码。
(D)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澳娱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54.13%权益),根据上市规 则,澳娱属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参考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各自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准计算超过0.1%但低於5.0%,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公告、申报及年度审阅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董事确认,除弃权董事外,彼等并无於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
及筹码协议以及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拥有重大权益。弃权董事於本公司举行的相关董 事会会议讨论相关决议案时并无出席,因而已就有关建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以及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C8�C
(E)释义
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弃权董事」 指 何鸿�霾┦俊⒘喊茬饕樵薄⑨�康权先生及郑家纯博士,彼
等(由於彼等於澳娱集团拥有权益,故被视为於根据经重
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物业租赁主协议及筹码协议拟进
行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於本公司举行的相关董事会会
议讨论相关决议案时并无出席,因而已就有关该等交易
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年度上限」 指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
的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年度总
值最大值,详情载於本 公 告「( A ) 经 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
议」一节「(iii)历史交易数据及年度上限」一段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筹码协议」 指 澳娱及澳博订立日期为2008年6月18日的筹码协议,内容
乃关於为经营澳博的博彩业务而管控澳娱娱乐场筹码的
兑换、借入及使用
「本公司」 指 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其普通股於联交所上市
「批给合同」 指 澳门政府及澳博之间日期为2002年3月28日有关经营娱乐
场博彩的批给合同,该批给合同在2002年4月3日刊载於
澳门官方公报(编号:14,第二组),其首次修订在2005
年5月4日刊载於官方公报(编号:18,第二组),而其第二
次修订则在2013年10月9日刊载於官方公报(编号:41,
第二组)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的董事
�C9�C
「现有产品及 指本公司与澳娱於2014年1月6日订立的产品及服务主协
服务主协议」 议,内容有关澳娱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各种与本集团娱乐
场博彩业务相配套的产品及服务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u或澳娱并与彼等概无任何关连的独立
第三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澳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市价」 指 独立第三方於一般业务过程中在提供相同或相类似产品
或服务的地点或其附近而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或倘澳娱集团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通常并非由独立第三
方提供,则为澳娱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相同产品或
服务的价格
「物业租赁主协议」指 澳娱与本公司於2008年6月18日就澳娱集团出租物业予本
集团而订立的物业租赁主协议
「产品及服务」 指 根据经重续产品及服务主协议和产品及服务实施协议提
供的服务及产品,详情载於本公告「(A)经重续产品及服
务主协议」一节「(ii)主要条款」一段
「产品及服务 指 本集团成员公司与澳娱集团成员公司根据经重续产品及
实施协议」 服务主协议就提供产品及服务将予订立的实施协议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於2008年6月26日刊发的招股章程
「经重续产品及 指 本公司与澳娱於2017年1月26日订立的产品及服务主协
服务主协议」 议,内容有关重续现有产品及服务主协议
�C10�C
「股东」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持有人
「澳博」 指 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澳门法例注册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sociedadeanónima」),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澳娱」 指 澳门旅游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澳门法例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e anónima」),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
「澳娱集团」 指 澳娱及其不时的联系人(本集团除外)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苏树辉
香港,2017年1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何鸿�霾┦俊⑺帐骰圆┦俊⑽庵境舷壬�、官乐怡大律师、
霍震霆先生、梁安琪议员及岑康权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郑家纯博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周德熙先生、蓝鸿震博士、石礼谦议员及谢孝衍先生。
�C11�C
與澳娛集團重續持續關連交易
0评论
澳博控股
201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