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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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ALIBABAHEALTHINFORMATIONTECHNOLOGYLIMITED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241)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之公
告(「该公告」),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由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附属公司)
与阿里巴巴网络中国有限公司及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为彼等本身及代表彼
等之有关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订立之服务框架协议(「服务
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
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经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一间可从
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
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订立服务框
架协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将寄发之通函(「通函」)
将载有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就根据服务框架协议而将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发
出之意见函件。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包括但不限於新百利融资
有限公司函件),故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或前後寄发通函。
代表董事会
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
王磊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i)一名为执行董事,即王磊先生;
(ii)四名为非执行董事,包括吴泳铭先生、蔡崇信先生、黄爱珠女士及康凯先生;
及(iii)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严旋先生、罗彤先生及黄敬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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