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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FRESHEXPRESSDELIVERYHOLDINGSGROUPCO.,LTD
鲜驰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75)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发出。
鲜驰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本公司根据其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向若干合资格人士(定义见该计划)(「承授人」)授出合共可认购48,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之购股权(「购股权」),惟有待承授人接纳。
购股权之详情载列如下�U
授出日期�U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所授出购股权数目�U 48,000,000
股份於授出要约日期之收市价�U 0.375港元
购股权行使价�U 每份购股权0.40港元
於购股权获悉数行使时将予配发及 48,000,000,按一份购股权可转换为一股股份计算
发行之本公司股份(「股份」)数目�U
购股权有效期�U 购股权将於授出日期归属,并将於授出日期(即二
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後12个月结束时失效,惟
可根据该计划之条款提早终止或失效。
购股权之行使限制�U 倘行使购股权会导致(i)承授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
将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就并非由彼或彼等所拥
有之所有股份及其他证券提出全面要约;或(ii)彼
及其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所持之股份总数可
能令本公司无法维持上市规则所订明之最低公众
持股量,则不可行使购股权
行使价0.40港元不低於以下之最高者�U(i)股份於购股权授出日期在联交所发出之日报表
所示之收市价每股0.375港元;(ii)股份於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发出之日报表所示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383港元;及(iii)股份之面值。
於所授出之48,000,000份购股权中,24,000,000份购股权为授予下列本公司主要股东�U名称 所授出购股权数目奇辉控股有限公司(「奇辉」) 12,000,000FortunateGravityHongkongLimited(「FortunateGravity」) 12,000,000总计 24,000,000於任何12个月期间在授予奇辉及FortunateGravity各自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
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U
(a) 不会高於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312,927,188股之1%;及
(b) 高於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312,927,188股之0.1%,但总值(根据股份於授出日期
之收市价计算)不超过5,000,000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向上述各本公司主要股东授出购股权已获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U
(a) 奇辉於328,115,352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312,927,188
股约24.99%;及
(b) Fortunate Gravity於217,72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
1,312,927,188股约16.58%。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任何
一方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代表
鲜驰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潘俊峰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潘俊峰先生及汤大从先生;非执行董事闻俊铭
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海明博士、麦家荣先生及宋泳森先生。
授出購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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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驰达控股
201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