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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AUTOMOBILEGROUPCO.,LTD.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2238)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
随附之文件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登载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阅。承董事会命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庆洪
董事长
中国广州,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曾庆洪、袁仲荣、冯兴亚、卢飒和吴松,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姚一鸣、陈茂善、李平一和丁宏祥,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付于武、蓝海林、李舫金、梁年昌和王苏生。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95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4次
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2016年11月14日以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4人,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广汽资本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广汽日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向合营企业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提供2.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根据其用款需求逐笔划付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品牌推广项目的议案》,同意第四季度增加开展品牌推广项目及预算5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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