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仅供说明,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0)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完成,据此,配售代理已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成功配售合共534,132,000股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兹提述万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之公布(「该公
布」),内容有关配售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义。
�C1�C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而配售事项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
完成,据此,配售代理已按每股配售股份0.11港元的配售价成功配售合共534,132,000股
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各承配人及(如属适用)彼等各自的最
终实益拥有人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及为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行政总
裁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联系人之第三方。概无承配人及彼等联系人於配售事项完
成後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为约58,750,000港元,而经扣除配售佣金及本公司於配售事项中产生的其他专业费用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为约57,140,000港元。本公司将於有需要时运用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偿还部分债券。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534,132,000股配售股份占(i)本公司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已发行股本约13.33%;及(ii)经
发行534,132,000股配售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1.76%。
�C2�C
下表载列本公司(i)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及(ii)於配售事项完成後之股权架构(基於联交
所网站刊发之权益披露文件及本公司获提供之资料):
於本公布日期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百分比 股份数目 百分比
方科先生(附注1) 349,068,000 8.71 349,068,000 7.69
周泓先生(附注2) 335,826,000 8.38 335,826,000 7.40
公众股东 3,321,100,800 82.91 3,321,100,800 73.15
股份承配人 �C �C 534,132,000 11.76
总计 4,005,994,800 100.00 4,540,126,800 100.00
附注:
1. 方科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 周泓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万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周泓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周泓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朱嘉华先生(集团财务总监)
王兆庆先生(营运总监)
非执行董事:
方科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江志先生
梁家驹先生
黄翠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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