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Chenming Paper Holdings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12)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兹载列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的「关於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洪国
主席
中国山东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洪国先生、尹同远先生、李峰先生及耿光林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杨桂
花女士及张宏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潘爱玲女士、王凤荣女士、黄磊先生及梁阜女士。
* 仅供识别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6-14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下属公司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收到政府补助人民币4670万元,该笔资金于2016年11月16日拨付到融资租赁公司账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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