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dlandIC&I 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59)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MidlandIC&ILimited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
一月十日内容有关以发行代价股份及可换股票据收购MostWealth(HongKong)
Limited添财(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
步资料;(ii)目标公司的会计师报告;(iii)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iv)该物业的估值报告;(v)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vi)独立财务顾问对有
关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条款的意见;(vii)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载
入通函的其他资料;及(v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本公司之委任代表表格的通函
(「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
间编制及落实若干资料以载入通函,故通函将延迟寄发。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通函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MidlandIC&I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
公司秘书
梅雅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黄静怡女士及黄汉成先生;三名非
执行董事简松年先生、邓美梨女士及曾令嘉先生(诸国辉先生为其替代董事);及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英永祥先生、沙豹先生及何君达先生。
*仅供识别
延遲寄發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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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工商铺
201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