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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dlandIC&I 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59)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MidlandIC&ILimited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
一月十日内容有关以发行代价股份及可换股票据收购MostWealth(HongKong)
Limited添财(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进一
步资料;(ii)目标公司的会计师报告;(iii)经扩大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
(iv)该物业的估值报告;(v)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vi)独立财务顾问对有
关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条款的意见;(vii)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载
入通函的其他资料;及(v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本公司之委任代表表格的通函
(「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时
间编制及落实若干资料以载入通函,故通函将延迟寄发。本公司预期将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寄发通函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MidlandIC&ILimited
美联工商�m有限公司
*
公司秘书
梅雅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黄静怡女士及黄汉成先生;三名非
执行董事简松年先生、邓美梨女士及曾令嘉先生(诸国辉先生为其替代董事);及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英永祥先生、沙豹先生及何君达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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