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ldenmar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晶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3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晶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正假
座香港九龙九龙湾常悦道3号企业广场2期29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
列决议案 (无论是否经修订)为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a) 「 动议批准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 「 购股权计
划」)及另行按照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
控股股东陆建明先生 ( 「 陆先生」)发出之要约函件中订明之有关条款,向陆先生
授出购股权,以每股行使价0.55港元认购本公司股本中85,000,000股每股面值
0.0008333港元之普通股 ( 「 股份」),并动议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其全权酌情认为
属必要或适当情况下行使其获授之所有权利及权力,以全面落实向陆先生授出
购股权及於陆先生行使购股权时发行有关股份。」
(b) 「 动议批准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 「 购股权计
划」)及另行按照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刘咏诗女士 ( 「 刘女
士」)发出之要约函件中订明之有关条款,向刘女士授出购股权,以每股行使价
0.55港元认购本公司股本中42,600,000股每股面值0.0008333港元之普通股 ( 「 股
份」),并动议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其全权酌情认为属必要或适当情况下行使其
- 1 -
获授之所有权利及权力,以全面落实向刘女士授出购股权及於刘女士行使购股
权时发行有关股份。」
(c) 「 动议批准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 「 购股权计
划」)及另行按照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之总经理及若干
附属公司之董事刘云浦先生 ( 「 刘先生」) (彼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副主
席,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发出之要约函件中订明之有关条款,向
刘先生授出购股权,以每股行使价0.55港元认购本公司股本中100,000,000股每
股面值0.0008333港元之普通股 ( 「 股份」),并动议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其全权酌
情认为属必要或适当情况下行使其获授之所有权利及权力,以全面落实向刘先
生授出购股权及於刘先生行使购股权时发行有关股份。」
2. 「 动议受限於及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
三年八月二十一日通过的普通决议案所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 「 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
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更新计划授权限额而将予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由本公
司发行的本公司股份 ( 「 股份」)上市及买卖後:
(a) 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 (不包括先前已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
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授出、尚未行使、已注销或已失效或已行使的
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最高数目的更新计划授权限额,并以通
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为限;及
(b) 授权本公司董事於其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情况下,作出一切使上述安排生效的行
动及事宜并签立一切有关文件 (包括加盖印章 (如适用))及授出以更新限额为上
限的购股权及根据行使该等购股权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本
公司股份。」
兹通告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九龙湾常悦道3号
企业广场2期29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无论是否经修订)为
特别决议案:
- 2 -
特别决议案
「 动议待获得必要之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後,将本公司英文名称由 「 Goldenmars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改为 「 Huabang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并将本公司之中
文双重外文名称由 「晶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 「华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授权本
公司任何一位或以上董事在其认为就更改公司名称和采纳本公司之双重外文名称及使其
生效而属必要、适宜或合宜之情况下为着及代表本公司作出一切该等行动及事项及签立
(包括加盖印监 (如适用))一切该等文件,并办理任何必要之登记及�u或存档手续。」
承董事会命
晶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陆建明
主席及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上述通告召开之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另一名人士为其
代表代为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但必须出席大会以代表该股东。
(2)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
权文件副本,必须於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3) 如属本公司任何股份之联名注册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联名股东均可就有关股份亲自或委派
代表在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若超过一位联名股东亲自或委任代表出
席任何大会,则只有亲自出席而於股东名册上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的一名上述人士方可投
票,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将不获接纳。
(4)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止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本公司股东於大会上投票之权利。於此期间不会登记任何
股份之转让。为确定有权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
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进行登
记。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陆建明、彭中辉及刘咏诗;非执行董事为刘云浦;以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卢康成、冼易、牟斌瑞及蓝沛乐。
- 3 -
晶芯科技控股
03638
晶芯科技控股行情
晶芯科技控股(03638)公告
晶芯科技控股(03638)回购
晶芯科技控股(03638)评级
晶芯科技控股(03638)沽空记录
晶芯科技控股(03638)机构持仓
<上一篇 針對一間附屬公司之清盤呈請
下一篇> 核數師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