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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联合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金卫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MAGNUM OPUS 3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GOLDEN MEDITECH
HOLDINGS LIMITED
金 卫 医 疗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编号:00801)
联 合 公 告
延 迟 寄 发 综 合 文 件
兹提述本公司及要约人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就该等要约发布之联合公告 ( 「 联合
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义。
延迟寄发综合文件
诚如联合公告所披露,预期载有 ( 其中包括)(i)该等要约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
事委员会就该等要约作出之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该等要约发出之函件;
及 (iv)相关接纳表格之综合文件将於该联合公告日期 21日内 ( 即於二零一七年二月
三日或之前)寄发予独立股东、独立购股权持有人及可换股票据持有人。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最终确定将於综合文件所载之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於本
集团财务资料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该等要约发出之意见函,本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
规则 8.2向执行人员申请其同意将寄发综合文件之截止日期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四日或之前之日期,且执行人员已表示其会同意该项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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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要约人将於寄发有关该等要约之综合文件连同相关接纳表格之时联合作出
进一步公布。
承董事会命
Magnum Opus 3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甘源
承董事会命
金卫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金裕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执行董事为甘源先生 ( 主席)及江金裕先生;非执行董事
为郑汀女士及高悦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曹冈教授、冯文先生、顾樵教授及 Daniel FOA先生。
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 ( 有关该等要约、要约人或其任何联系人或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
任何人士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
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意见 ( 要约人或其任何联系人或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之任何人士所表达
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合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可能致使其中所
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於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董事为甘源先生及杨溢女士。要约人董事愿就本联合公告所载资料 ( 有关
本集团之资料除外)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
知,本联合公告所表达之意见 ( 本集团所表达之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达致,且本联合
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可能致使其中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聯合公告 - 延遲寄發綜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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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卫医疗
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