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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選擇性股份回購截止 (2) 選擇性股份回購之結果

倘发布、刊发或分发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将违反任何司法权区之相关法律,则不得於该司法权区作出有关发布、刊发或分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乃根据并为符合《新交所上市手册》、新加坡收购守则、香港上市规则、香港并购守则以及香港股份回购守则而编制,并不构成要约购买或游说要约出售或认购任何证券,或要约订立协议以进行任何该等事项,亦不会视作要约购买、出售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亦不会於有关要约、邀请、销售、购买或认购於并无递交登记陈述或可获适用登记豁免或其他豁免之情况下将为不合法之任何司法权区进行本公司证券之任何销售、购买或认购。 ChinaNewTownDevelopmentCo.Ltd.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s1278 新加坡股份代号�sD4N.si (1)选择性股份回购截止 (2) 选择性股份回购之结果 本公司之财务顾问 法国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BNPParibas,透过其新加坡分行行事 选择性股份回购已於2017年2月3日当日下午4时正截止参与。 选择性股份回购预期将於生效日期2017年2月14日起生效及具有约束力,而於最新要约回购时间之日或之前根据选择性股份回购已有效收回之股份将於该生效日期注销。 本公司股份预期将於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正起自新交所退市。 兹提述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於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8日、2016年12月21日及2017年1月17日刊发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於2016年12月21日致股东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建议根据有条件现金退市要约以选择性股份回购方式自愿撤销於新交所之正式上市地位。除非本文另有界定,本公告内之词汇具通函所赋予之含义。 选择性股份回购截止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选择性股份回购已於2017年2月3日当日下午4时正截止。 据此,诚如通函所述,选择性股份回购不再开放参与且任何於2017年2月3日下午4时正後接获的要约回购表格将不被接纳。 本公司股份预期将於2017年2月17日上午9时正起自新交所退市。已选择於选择性股份回购中不交回彼等之股份之股东将於退市後继续持有其股份,且其股份将自动过户至香港股东名册分册。预期彼等可於2017年3月6日起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其股份。 向要约回购股东寄发支票之最後日期为2017年2月14日。有关根据选择性股份回购向要约回购股东支付代价之详情,请参阅通函第97至98页「结算」一节。 选择性股份回购之结果 於2017年2月3日下午4时正(新加坡时间及香港时间),根据选择性股份回购收讫之股份总数如下: 占已发行股份/ 股份数目 投票权百分比(%)(1) 於2017年2月3日下午4时正(新加坡时间及香港时 119,873,330 1.22 间)根据选择性股份回购之有效收讫总数 附注: (1) 根据全部已发行股本9,846,119,747股股份计算。 生效日期後持股量 下表载列(a)於2017年2月3日及(b)於生效日期後,退市完成後一致控股集团、承诺股东、非公众股东及公众股东之持股量。 於2017年2月3 於2017年2月3 日占已发行股 生效日期後占已 日所持股份数 份百分比 生效日期後所 发行股份百分比 股东 目 (%)(1) 持股份数目 (%)(2) 一致控股集团 5,347,921,071 54.3 5,347,921,071 55.0 承诺股东 上置投资 1,468,356,862 14.9 1,468,356,862 15.1 李耀民 8,352,672 0.1 8,352,672 0.1 陈颂国 600,000 0.0 600,000 0.0 公众承诺股东 615,312,492 6.2 615,312,492 6.3 非公众股东 施建 6,104,938 0.1 6,104,938 0.1 其他公众股东 2,399,471,712 24.4 2,279,598,382 23.4 附注: (1) 按全部已发行股本9,846,119,747股股份计算。 (2) 按全部已发行股本9,726,246,417股股份计算。 本公司或一致控股集团於2016年10月18日及直至2017年2月3日下午4时正(新加坡时间及香港时间)概无借入或借出任何相关证券(定义见香港并购守则规则22注释4)。 承董事会命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刘贺强 行政总裁 香港及新加坡,2017年2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刘贺强先生(行政总裁)、杨美玉女士、任晓威先生及施冰先 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魏维先生(主席)、左坤先生(副主席)、李耀民先生(副主席)及 解轸先生;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颂国先生、江绍智先生、张浩先生及叶怡福先生。 董事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并无载於本公告之其他事实,其中遗漏将使本公告任何陈述具误导性。 董事(包括可能对本公告之编制作出详细监督之人士)已采取一切合理谨慎措施,以确保本公告所述事实陈述及意见属公平准确,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并分别共同承担责任。 凡任何资料已被发表或自公开资料中获取,则董事之唯一责任只在於通过合理查询,确保该等资料已准确地摘录自该等资料来源,或(视乎情况而定)准确地反映或转载於本公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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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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