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ueshou Environmental Holdings Limited
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1)
主要股东出售本公司股份
本公告由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董事及主
要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出售本公司股份(「股份」)。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获告知,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主席兼执行董事杨自江
博士(「杨博士」)及本公司主要股东Green Logic Inv Limited(「Green
estment
Logic」,由杨博士拥有62.40%权益)合共出售780,771,080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告日
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1.72%(「该出售」)。据董事所深知,紧随该出售後,杨博士
及Green Logic不再持有任何股份及不再为本公司主要股东。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杨自江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杨自江博士及关山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世明先生、林超凡先生及邓春梅女士组成。
主要股東出售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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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首环保
20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