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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EINTERNATIONAL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寰宇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46)
须予披露交易:
於交易所进一步收购上市股份
收购事项
董事会谨此宣布,除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之公布所披露的收购
外,於 二零一七年二月八 日,本集团按每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 约0.2903港 元之
平均价格於公开市场收购合共52,92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总代价为约
15,36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
紧随二月八日收购事项结付後,本集团将持有合共132,40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
资股份,占中国新经济投资已发行股本的约17.00%。
本集团於有关期间所收购之所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将由本集团持作长期投资
用途。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个别而言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 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 易。
於有关期间收购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按整体合并计算时,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
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告及公布
规定。
收购事项
董事会谨此宣 布,除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之公布所披露的收购 外,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本集团按每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约0.2903港元之平均价
格於公开市场收购合共52,92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总代价为约15,360,000港
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
由於本集团於公开市场收购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下之全部52,920,000股中国新经济
投资股 份,本公司并不知悉该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之卖方身份且经董事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後所深 知、全 悉及尽 信,该 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之各位卖方及彼等
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已收购资产
紧随二月八日收购事项结付 後,本 集团将持有合共132,40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资
股份,占中国新经济投资已发行股本的约17.00%。
代价
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之总代价约为15,36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即
每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之平均价格为 约0.2903港元。由於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乃
於公开市场进 行,故 每 次交易之价格为进行二月八日收购事项时中国新经济投资
股份当时之市价。
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之代价已由本集团之内部资源拨付。
完成
结付本集团於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下收购 之52,92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将於
作出该收购指令後的第二个交易日进行。
有关中国新经济投资之资料
中国新经济投资为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 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
主板上 市(股份代号:80)。中国新经济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全球具能力生产或提供
获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经济支持之产品或服务之私人及公众上市企业。
若干中国新经济投资之已刊发财务资料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 十二月 十二月
三十日止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六个月 止年度 止年度
港元 港元 港元
(亏损)�u溢利(除税前) 65,784,802 (204,133,713) 162,709,685
(亏损)�u溢利(除税後) 55,388,335 (169,536,116) 136,337,823
中国新经济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之未经审核资产价值及资产净值分别为
约695,400,000港元及475,390,000港元。中国新经济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每股未经审核资产净值为约2.11港元。
进行收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从事证券经纪及�I展融资、放贷、物业及证券投资、电影发行及放映、
授出及转授电影版权、光学产品、钟表及珠宝产品贸易、批发及零售。
本集团於有关期间於收购事项下所收购之所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将由本集团持
作长期投资用途。董事相信,有关收购事项有助於扩展本集团之投资组合。
董事会注意 到,中国新经济投资近期已刊发一份正面盈利预告公布。鉴於中国新
经济投资财务表现改善以及当前市价相对於中国新经济投资最新刊发每股资产净
值之折让,董事认为,此乃为本集团向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作出投资之良机。
鉴於上述收购事项下所收购之所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乃於联交所公开市场收购,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所有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乃按当时之现行市价 收购及有关收购事项之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且属公平合理,故 有关收购事项符 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二月八日收购事项个别而言构成上市规则 第14章 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於
有关期间收购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按整体合并计算 时,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 项
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告及公布规定。
释义
於本公布中,除另有指明者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二月八日收购事项」指 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於公开市场上以总
代价 约15,36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
收购合共52,920,000股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国新经济投资」 指 中国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 号:
80)
「中国新经济投资股份」指 中国新经济投资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50港元之
股份
「本公司」 指 寰宇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上 市(股份
代号:1046)
「关连人士」 指 具上市规则内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有关期间」 指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期间
(包括首尾两日)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代表董事会
寰宇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林小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林小明先生、洪祖星先生及林杰新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蔡永冠先生、林芝强先生及郑露仪女士。
寰宇国际金融
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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