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说明,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91)
就
(I)有关建议A股发行及H股发行的关连交易
(II)特别授权
及
(III)申请清洗豁免
寄发清洗豁免通函
兹提述(i)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8日有
关(其中包括)A股发行、H股发行、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特
别授权及清洗豁免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有关延迟至
2016年12月29日或以前寄发清洗豁免通函的公告、(iii)本公司日期为2016
年12月29日有关进一步延迟至2017年1月16日或以前寄发清洗豁免通函的
公告、(iv)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有关进一步延迟至2017年2月9日或
以前寄发清洗豁免通函的公告及(v)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2月9日的清洗豁
免通函(「清洗豁免通函」)。除另有注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清洗豁免
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寄发清洗豁免通函
董事会谨此宣布,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清洗交易的关连交易、认购协
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特别授权及申请清洗豁免的详情;(ii)关连交
易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特别授权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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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推荐意见函件;(iii)清洗豁免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清洗交易及清洗豁免
发出的推荐意见函件;(iv)嘉林资本就清洗交易、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
行的交易、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
件;(v)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vi)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
清洗豁免通函已於2017年2月9日寄发予股东。
本公司将分别於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上午10时30分及上
午11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1608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
别股东大会,详情载於已於2017年2月9日寄发予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各自的补充通知。
警告:清洗交易须待若干条件获达成後,包括从执行人员取得清洗豁免
及经独立股东批准,方告完成。因此,清洗交易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如彼等对其情况及应采取之行动有
任何疑问,建议彼等谘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应学军
公司秘书
中国,北京,2017年2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a)两名执行董事王欣及应学军;
(b)八名非执行董事陈进行、刘传东、梁永磐、朱绍文、曹欣、赵献国、刘海峡
及关天罡( 女士);及(c)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根福、罗仲伟、刘�核伞�
姜付秀及刘吉臻。
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且在作出
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及
周详考虑後始行作出,而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
何声明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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