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QianhaiHealthHoldingsLimited
前海健康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11)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前海健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1)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 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 告(「中期报告」)。
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 告 期间」)的 亏损有所扩 大。根据董事会目前可
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於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且与截至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账目相比,报告期间股东应占亏损预计
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大幅增加。
诚如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於报告期间仍面临诸多挑战,盖因中国经济持续放缓及
本公司控制权变动动摇种植西洋参及野生西洋参(统称「西洋参」)市场,导致西洋参
销售在售出数量及平均售价方面有所下滑,令 本集团继续遭受影 响。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西洋参市场并无任何重大改善,故本集团对
西洋参存货作出额外拨 备。此外,本集团就八名客户约人民币4.831亿元的款项提请
法律行动并取得终审判决。本集团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作出额外拨备,同时将继续
竭力收回逾期应收款项。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对於本集团於报告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
步评估及参考董事会於本公告日期当前可得资料作出。本公告所载资料并非基於经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或本公司核数师审核的任何数据或资料作出。因此,於报告期
间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存在差异。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於
其於报告期间的末期业绩公 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刊发)内披 露。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前海健康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陆建明
香港,二 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陆建明先生、杨永钢先生及黄国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杨炜辉 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炜 先 生、胡伟亮先生及源自立先生。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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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健康
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