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已根据并为遵照上市规则、收购 守 则 及 股 份 回 购 守 则 编 制,并 不 构 成 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或
招揽出售或认购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订立协议以作出任何该等事宜之邀请,亦并非邀请购买、出售或
认购任何证券之任何要 约。
倘发布、刊发或分发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 份 将 违 反 任 何 司 法 权 区 的 相 关 法 律 或 法 规,则不得於该司
法权区作出有 关 发 布、刊 发 或 分发。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11
由TVBFinanceLimited发行之
500,000,000美元3.625%二零二一年到期有担保票据之担保人
股份代 号:4577
(1)美 林(亚太 )有 限公司
代表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提出按每股港币30.50元购回最多138,000,000股股份的
有条件现金要约及
(2)申请清洗豁免
修订最高数 目、
提高要约价
及恢复买卖
本公司的财务顾问
修订最高数目及提高要约价
董事局宣布,美银美林代表本公司宣布根据要约购回的股份最高数目将由
138,000,000股减少至120,000,000股,相当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27.40%。因 此,为使要约的总代价维持在与本公司原先所建议的相同 水 平,要约价
将由每股股份港币30.50元提高至每股股份港 币35.075元。
经修订要约的理由
本公司忧虑原本要约有可能违反上市规则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本公司所忧虑的
情况只会在所有主要股东选择保留其股份而不接受要约,且所有其他股东选择接
受要约并交回其股份的情况下出 现,但出现有关情况的机会极 微。为 处理该情 况,
本公司已决定减少本公司将寻求购回的股份数目,以使於经修订要约期间内任何
时间及於经修订要约结束时公众人士将持有至少25%的股份,并维持要约原先建议
的相同代价总 额。因此,该 变动导致每股股份要约价上 升。
经修订要约价较�U
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港币30.35元溢价约
15.6%; 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港币26.60元溢价约31.9%;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该日)止最後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 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73元溢价约31.2%;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该 日 )止 最後10个连续交易日在联 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84元溢价约30.7%;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该 日 )止 最後30个连续交易日在联
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44元溢价 约32.7%;及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的最新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
计算的本集团资产净值每股约港币16.30元溢价约115.2%。
除上述者 外,概无作出有关要约条款的其他变 动。
警告�U经修订要约须待所有该等条件获全面达成後,方可作实,因此经修订要约可能但未必一定会成为无条件。倘任何该等条件未能获达成,则经修订要约将不会进行并将立即失效。因 此,本公司股东及�u或潜在投资者於交易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任 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 谘询彼等之股票经纪、银 行经理、律 师或其他专业顾 问。兹提述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美林(亚太)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提出按每股港币30.50元购回最多138,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的有条件现金要 约(「要约」)及 申请清洗豁免。除 文义另有所指者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义。修订最高数目及提高要约价董事局宣布,美银美林代表本公司宣布根据要约购回的股份最高数目将由138,000,000股减少至120,000,000股(「经 修订最高数 目」),相当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7.40%。原有每股股份要约价按港币4,209百万元的要约代价除以138,000,000股计算。每股股份的经修订要约价现为港币35.075元(「经修订要约价」),相当於相同的要约代价港币4,209百万元除以经修订最高数目120,000,000股(「经 修订要约」)。经修订要约的理由
本公司忧虑原本要约有可能违反上市规则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 定。本公司所忧虑的
情况只会在所有主要股东选择保留其股份而不接受要约,且 所有其他股东选择接受
要约并交回其股份的情况下出现,但 出现有关情况的机会极微。为 处 理该情况,本 公
司已决定减少本公司将寻求购回的股份数 目,以使於经修订要约期间内任何时间及
於经修订要约结束时公众人士将持有至少25%的股份,并维持要约原先建议的相同代
价总 额。因此,该 变动导致每股股份要约价上 升。
修订要约价
每股股份港币35.075元的经修订要约价较�U
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本公告日期前的最後 交 易 日 )在 联 交 所所报的收市
价每股港币30.35元溢价约15.6%;
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该公告日期前的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
收市价每股港币26.60元溢价约31.9%;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该日)止最後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
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73元溢价约31.2%;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 该 日 )止 最 後10个 连 续 交 易日在联交
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84元溢价约30.7%;
股份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包括 该 日 )止 最 後30个 连 续 交 易日在联交
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约港币26.44元溢价约32.7%;及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的最新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计
算的本集团资产净值每股约港币16.30元溢价约115.2%。
除上述者 外,概无作出有关要约条款的其他变 动。
经修订要约的代价约为港币4,209百万 元,倘经修订要约获全面接 受(与要约代价相
同),有关代价将以现金支付并由本集团现有现金资源出 资。美银美林信纳本公司拥
有并将维持充足的财政资源以全面实施上述的经修订要 约。
股权架构的变动
倘全部股 东(不包括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团)全面接纳要约
下表载列本公司现有的股权架构及基於以下假设的股权架构:(i)全部股东(不包括
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 团 )全 面 接纳经修订要约,及(ii)自该公告日期起至经修订
要约完结日期(包括该日)并无发行额外股份�U
股东名称 紧接经修订要约前 於经修订要约完结後
占已发行股本 占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目 总数百分比 股份数目 总数百分比
YoungLion 113,888,628 26.00% 113,888,628 35.81%
方女士(1) 17,096,200 3.90% 17,096,200 5.38%
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团 130,984,828 29.90% 130,984,828 41.19%
SilchesterInternationalInvestorsLLP(2) 61,753,200 14.10% 37,616,334 11.83%
Dodge&Cox(3) 40,163,800 9.17% 24,465,371 7.69%
其他股东 205,098,172 46.83% 124,933,467 39.29%
总计 438,000,000 100.00% 318,000,000 100.00%
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4)(5) 244,823,972 55.90% 149,132,035 46.90%
附注:
(1)包括於1,146,000股股份中的个人权益及於透过邵氏基金持有的15,950,200股股份中的实益权益
(2)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由SilchesterInternationalInvestorsLLP(「Silchester」)书面确认现有的
持股
(3)基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案的最近期权益披露表格所示现有的持股
(4) 「由公众人士持有」定 义见上市规则
(5)基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案的最近期权益披露表格所示及於本公告日期,本 公司确
认除 YoungLion、Silchester及Dodge&Cox外,概 无其他股东持有超过5%的股份
倘全部股 东(不包括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 团、Silchester及 Dodge&Cox)全面
接纳要约
下表载列本公司现有的股权架构及基於以下假设的股权架构:(i)全部股东(不包括
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 团 )将 全 面接纳经修订要约,及 (ii)自 该 公 告日期起至经修
订要约完结日期(包括该日)并无发行额外股份。於本公告日期,Silchester及Dodge&
Cox并未表明会否就接受经修订要约出售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紧接经修订要约前 於经修订要约完结後
占已发行股本 占已发行股本
股份数目 总数百分比 股份数目 总数百分比
YoungLion 113,888,628 26.00% 113,888,628 35.81%
方女士(1) 17,096,200 3.90% 17,096,200 5.38%
YoungLion一致行动人士集团 130,984,828 29.90% 130,984,828 41.19%
SilchesterInternationalInvestorsLLP(2) 61,753,200 14.10% 61,753,200 19.42%
Dodge&Cox(3) 40,163,800 9.17% 40,163,800 12.63%
其他股东 205,098,172 46.83% 85,098,172 26.76%
总计 438,000,000 100.00% 318,000,000 100.00%
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4)(5) 244,823,972 55.90% 84,916,440 26.70%
附注:
(1)包括於1,146,000股股份中的个人权益及於透过邵氏基金持有的15,950,200股股份中的实益权益
(2)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由SilchesterInternationalInvestorsLLP书面确认的现有持股
(3)基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案的最近期权益披露表格所示的现有持股
(4) 「由公众人士持有」定 义见上市规则
(5)基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案的最近期权益披露表格所示及於本公告日期,本 公司确
认除 YoungLion、Silchester及Dodge&Cox外,概 无其他股东持有超过5%的股份
寄发要约文件
本公司有意遵守收购守则及其他适用规例,将 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向股东寄发修订要
约文件,当中载有(其中包 括 )经 修 订 要 约的进一步详情、预期时间表、有关本公司的
资料、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经修订要约及清洗豁免作出的推荐建议、独立财务顾问致独
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连 同接纳表格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 告。
恢复买卖
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向联交所作出股份恢复买卖的申请。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书
麦佑基
香港,二 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 公司董事局成员包 括:
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陈国强博士
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黎瑞刚
执行董事
李宝安
集团行政总裁
郑善强
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
方逸华
利宪彬
陈文琦
许涛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清辉博士 SBS,JP
卢永仁博士JP
王嘉陵教授
盛智文博士 GBM,GBS,JP
董事愿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 责 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於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之考虑後方始作出,且
本公告概无遗漏其他事实,足 以 令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 份。
TVB FIN N2110
04577
TVB FIN N2110行情
TVB FIN N2110(04577)公告
TVB FIN N2110(04577)回购
TVB FIN N2110(04577)评级
TVB FIN N2110(04577)沽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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