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2016年末期業績公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朗廷酒店投资 (根据香港法例按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之信托契约组成, 其托管人为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与 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0) 2016年末期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除另有指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以百万港元为单位) 2016年 2015年 变幅 酒店组合可出租客房 平均收入(港元) 1,438 1,472 -2.3% 酒店组合收入 1,553.3 1,531.4 +1.4% 酒店组合经营毛利 (扣除全球市场推广费用前) 679.6 645.4 +5.3% 信托集团总租金收入 706.4 682.2 +3.5% 信托集团净物业收入 593.7 563.4 +5.4%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 409.6 1,442.2 -71.6%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 (撇除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 公平值变动) 381.4 343.2 +11.1% 可分派收入 501.4 477.5 +5.0% 放弃分派前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 24.2港仙 23.3港仙 +3.9% 放弃分派後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 25.5港仙 24.6港仙 +3.7% 於2016年12月31日於2015年12月31日於2016年6月30日 酒店组合总值(百万港元) 18,432 18,381 18,495 每股份合订单位资产净值 5.65港元 5.72港元 5.70港元 负债比率 36.1% 36.2% 36.1%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朗廷酒店投资(「本信托」)的托管人-经理(「托管人 -经理」))及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 本信托及本公司连同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信托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之综合业绩如下: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览 吾等欣然呈报,於2016年,信托集团酒店组合的收入与经营溢利皆具增长。这主要是受 惠於香港酒店市场转趋平稳,加上酒店组合於2015年进行修缮後,2016年可供出租的客 房数目有所增加。 较之於2016年上半年,下半年访港留宿旅客的人数已明显回升。2016年上半年留宿旅客 人数呈2.1%的同比跌幅,但下半年已止跌回升,录得1.0%的同比升幅,全年合计仅微跌 0.5%,相对於2015年的3.9%跌幅已算温和。 访港留宿旅客人数於2016年下半年重拾升轨,实有赖内地访港留宿旅客回升所带动,中 国内地为香港最大市场,其於2016年下半年已明显恢复,按年同期仅减少0.6%,反观上 半年的同比跌幅则达到6.7%。而随着2016年访港留宿旅客走势回稳,香港酒店市场於2016 年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亦只下跌2.6%,相比之下,2015年则有13.3%跌幅。 信托集团个别酒店方面,按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升跌幅度计算,香港朗廷酒店跑赢其所属 酒店市场,惟香港康得思酒店与香港逸东酒店均逊於其各自市场。香港康得思酒店的可出 租客房平均收入乃受2016年第一季的业绩拖累,当时酒店附近发生示威冲突,以致入住 率偏低。至於香港逸东酒店的表现则是受到邻近酒店炽烈的房租竞争所影响。整体而言, 2016年,酒店组合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下跌2.3%。 尽管酒店组合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下跌,但客房收入於2016年实际上升2.6%,主要是 因为香港朗廷酒店和香港康得思酒店在2015年完成修缮後,增加了可出租客房的数目。 餐饮业务收入与2015年持平,而整体酒店收入於2016年则上升1.4%。至於酒店组合的 经营毛利(扣除全球市场推广费用前)於2016年的上升幅度更大,达到5.3%,乃由於酒 店业务的成本相对固定,以及酒店管理人积极控制浮动成本。 2016 年,酒店组合经营毛利上升带动信托集团收取的浮动租金收入增长,故信托集团收 取的总租金收入亦增加3.5%至706.4百万港元。信托集团经营开支的下降亦有助净物业收 入增长5.4%至593.7百万港元。虽然如此,信托集团的纯利下跌了71.6%至409.6百万港 元,主要是2015年录得物业公平值增加1,099.0百万港元,令该年度的比较基数偏高所致。 可分派收入(主要撇除非现金项目)上升至501.4百万港元,升幅为5.0%。於计及放弃分 派後的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为 25.5 港仙;未计及放弃分派的影响,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 则为24.2港仙。以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25.5港仙及信托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之收市 价3.13港元计算,分派收益率为8.1%。 酒店组合於2016年年结日的估值为18,432百万港元,较2015年年结日的估值18,381百 万港元增长0.3%。然而,该等酒店评估市值的升幅亦无法悉数抵销该等酒店於2016年产 生的额外资产优化开支,以致於2016年业绩中录得公平值短欠或减少3.6百万港元。於 2016年年结日,信托集团的每股份合订单位资产净值为5.65港元。 於2016年年结日的负债比率为36.1%,至於2015年年结日则为36.2%。於2016年12月 30日,本信托及本公司的每股份合订单位收市价为3.13港元,较信托集团的资产净值折 让44.6%。 於2016年,已成功完成将2016年5月到期的6,800百万港元银行贷款再融资。新造贷款 的期限延长至四年,有效地消除信托集团中期再融资的风险。新造贷款的利率亦大幅降 低,此乃受惠於多间声誉昭着的银行超额认购。再融资後,新造贷款的利率(包括经摊销 贷款先付费用)为1.23厘,反观旧有贷款则为1.70厘。 我们致力减低潜在加息对可分派收入造成的影响,故信托集团已分别於2016年11月初及 2017年1月订立利率掉期合约,以实际地固定2,000百万港元银行贷款的利率,平均利率 为1.42厘。事实上,於2016年,衍生金融工具录得31.8百万港元公平值增加,反映出随 着利率上升,於2016年11月订立的合约(1,000百万港元)市值亦水涨船高。然而,公 平值变动为非现金项目,故对可分派收入并无影响。 最後,香港逸东酒店的中菜餐厅於2016年11月荣获米芝莲一星评级,意味着现时信托集 团旗下各酒店均拥有米芝莲星级餐厅,令人欣喜,我们相信,如此卓越的餐饮业成就,定 能进一步提升该等酒店的地位。 经营回顾 由於信托集团的酒店已出租予GE(LHIL)LesseeLimited(「总承租人」,为鹰君集团有限公 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托集团所收取租金由经协定之固定基本租金(每年225百万 港元)及浮动租金(按该等酒店的合计经营毛利(扣除全球市场推广费用前)的70%计算) 组成。除获总承租人支付固定基本及浮动租金收入外,信托集团亦从位於香港逸东酒店租 赁予独立第三方的三个零售�m位直接收取租金收入。 随着该等酒店於扣除全球市场推广费用前的合计经营毛利增长,於2016年浮动租金收入 亦按年增长5.3%至475.7百万港元,至於固定租金收入则维持於225.0百万港元。尽管香 港逸东酒店零售�m位的贡献相对轻微,惟由於一笔一次性的租户赔偿,故零售�m位租金收 入亦录得 5.6%增幅。信托集团的总租金收入(包括向总承租人收取的浮动及固定基本租 金收入,以及香港逸东酒店零售�m位的租金收入)於2016年按年增长3.5%至706.4百万 港元。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幅 浮动租金收入 475.7 451.8 +5.3% 固定租金收入 225.0 225.0 - 来自零售店�m的租金收入 5.7 5.4 +5.6% 信托集团的总租金收入 706.4 682.2 +3.5% 由於信托集团拥有及出租该等酒店以收取租金收入,故信托集团产生的经营开支主要为服 务费及酒店物业相关开支。 服务费包括向酒店管理公司支付的:i) 酒店管理费用;ii) 许可费及 iii) 全球市场推广费 用。酒店管理费用由基本管理费用(按该等酒店总收入的 1.5%计算)及奖励费用(按经 调整经营毛利的5%计算)组成。许可费乃按该等酒店总收入的1%计算,而全球市场推广 费用则按该等酒店总房租收入的2%计算。须注意的是直至2017年底,於计算可分派收入 时,全球市场推广费用乃以现金支付,而酒店管理费用及许可费则以股份合订单位形式支 付。此後,酒店管理人可选择以股份合订单位、现金或两者并用形式收取酒店管理费用及 许可费。 於2016年,应付予酒店管理公司的总服务费按年上升3.1%至87.0百万港元。总服务费增 加乃由於酒店组合表现进步所致,因所有服务费均基於其表现而计算。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幅 酒店管理费用 54.5 52.5 +3.8% 许可费 15.5 15.3 +1.3% 全球市场推广费用 17.0 16.6 +2.4% 总服务费 87.0 84.4 +3.1% 凭藉香港康得思酒店减省租金开支,於2016年之酒店物业相关开支亦减少25.3%至25.7 百万港元。由於该酒店已於2015年12月终止其办公室租赁,减省的租金开支带动信托集 团於2016年的净物业收入增长5.4%至593.7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幅 总租金收入 706.4 682.2 +3.5% 酒店物业相关开支 (25.7) (34.4) -25.3% 服务费(酒店管理费用、许可费及 全球市场推广费用) (87.0) (84.4) +3.1% 净物业收入 593.7 563.4 +5.4% 於2016年录得1.6百万港元的利息收入,按年下跌82.6%。利息收入大幅减少主要乃由於 须支付修缮工程,导致2016年的存款显着减少。 融资成本於2016年减少10.3%至118.2百万港元,乃归因於2016年5月新造的6,800百 万港元贷款的利息成本较低。新造贷款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23厘的整体年利率计息, 而旧有贷款的年利率则为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1.70厘。2016年的融资成本亦包括就2016 年11月初起订立名义金额1,000百万港元的利率掉期所支付约两个月的较高利息。订立该 份四年期的利率掉期合约乃旨在将1,000百万港元的银行贷款由浮动利率实质改为固定利 率。 2016年底利率急升,证明了於11月初订立掉期合约的时机恰当。事实上,衍生金融工具 於2016年录得31.8百万港元的公平值增加,反映利率上升带动掉期合约市值上涨。然而, 由於公平值变动属非现金项目,故对可分派收入并无影响。 继2016年11月订立掉期合约後,信托集团於2017年1月初再订立名义金额1,000百万港 元的其他利率掉期合约。截至2017年1月底,信托集团的6,800百万港元银行借款中, 有29.4%或2,000百万港元乃使用利率掉期实质地将利率固定,其加权平均固定年利率为 1.42厘。 截至2017年1月底浮动与固定利率贷款对照 4,800百万港元 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整体息差1.23厘计算的浮动年利率 2,000百万港元 固定利率2.65厘(利用年利率1.42厘的利率掉期) 合共6,800百万港元 2016年本信托及其他开支(其中包括雇员及其他行政开支)维持於12.7百万港元的稳定 水平。须注意的是,由於信托集团以内部管理,故毋须向外聘资产管理人支付资产管理费, 惟须向其本身的管理团队支付薪酬。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於2016年下跌71.6%至409.6百万港元,乃由於2015年录 得1,099.0百万港元的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令比较基数提高所致。撇除投资物业及衍生 金融工具(利率掉期合约)公平值变动的影响,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纯利於2016年 应增长11.1%至381.4百万港元(2015年:343.2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幅 净物业收入 593.7 563.4 +5.4% 利息收入 1.6 9.2 -82.6% 其他收入 0.3 0.1 +200.0% 汇兑亏损净额 - (8.6) 不适用 投资物业公平值(减少)/增加 (3.6) 1,099.0 -100.3%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增加 31.8 - 不适用 融资成本 (118.2) (131.8) -10.3% 本信托及其他开支 (12.7) (12.5) +1.6% 除税前溢利 492.9 1,518.8 -67.5% 所得税开支 (83.3) (76.6) +8.7%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 409.6 1,442.2 -71.6%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撇除投资物 业及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381.4 343.2 +11.1% 在计算信托集团的可分派收入时,纯利已就若干非现金项目作出调整。自纯利扣除之项目 包括:i)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增加;及ii)家俱、装置及设备储备的现金注资,此乃根据 该等酒店总收入的 1.5%计算。另一方面,加回至纯利之非现金项目包括:i) 投资物业公 平值减少;ii) 以股份合订单位形式支付的酒店管理费用及许可费;iii) 贷款先付费用的摊 销;及iv) 递延税项。 加回至2016年溢利之递延税项金额减少22.7%至48.7百万港元,原因是香港朗廷酒店及 香港逸东酒店结转之税务亏损已於2016年悉数动用。贷款先付费用的摊销於2016年下降 27.6%乃由於在2016年5月所造的新贷款之贷款先付费用较少。整体而言,根据2016年 100%分派的政策,信托集团於2016年的可分派收入增加5.0%至501.4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2016年 2015年 变幅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溢利 409.6 1,442.2 -71.6% 酒店管理费用及许可费 (以股份合订单位形式支付) 70.0 67.8 +3.2% 贷款先付费用的摊销,为非现金支出 24.6 34.0 -27.6% 递延税项 48.7 63.0 -22.7% 投资物业公平值减少/(增加) 3.6 (1,099.0) +100.3% 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增加 (31.8) - 不适用 非现金汇兑差额 - (7.5) 不适用 家俱、装置及设备储备的现金注资 (23.3) (23.0) +1.3% 可分派收入 501.4 477.5 +5.0% 於计算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时,须注意的是信托集团的控股公司鹰君集团已同意於 2016 年财政年度就所持有的100百万个股份合订单位(相等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集团已 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约4.8%)放弃收取应付分派的权利。 2016年,未计及放弃分派的影响,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为24.2港仙;而於计及放弃分派 後,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为25.5港仙。须注意於2017年财政年度,放弃分派的单位数目 将减少至50百万个,而自2018年起鹰君集团持有的所有股份合订单位将享有收取应付分 派的权利。 酒店表现 可出租客房 平均每日 平均房租 平均收入 可供应客房 入住率 (港元) (港元) 2016年 2015年 2016年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香港朗廷酒店 498 457 87.7% 84.7% 2,092 2,198 1,834 1,862 按年增长 +3.0百分点 -4.8% -1.5% 香港康得思酒店 653 620 89.8% 89.7% 1,653 1,734 1,485 1,555 按年增长 +0.1百分点 -4.7% -4.5% 香港逸东酒店 465 465 95.6% 89.5% 992 1,093 948 978 按年增长 +6.1百分点 -9.2% -3.1% 酒店组合 1,616 1,542 90.8% 88.1% 1,583 1,670 1,438 1,472 按年增长 +2.7百分点 -5.2% -2.3% 可出租客房 平均房租 平均收入 香港酒店市场 入住率 (港元) (港元)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甲级高价酒店 84.0% 83.0% 2,161 2,267 1,815 1,882 按年增长 +1.0百分点 -4.7% -3.6% 乙级高价酒店 89.0% 88.0% 1,034 1,067 920 939 按年增长 +1.0百分点 -3.1% -2.0% 於2016年,酒店组合整体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为1,438港元,较2015年的可出租客房 平均收入下跌2.3%。有关收入下跌乃由於2016年的日均房租减少5.2%至1,583港元所致, 而此跌幅有部份已被酒店组合入住率提升2.7个百分点所抵销。尽管如此,监於2016年 可出租客房供应较2015年多出4.8%,故2016年客房收入实际上仍有2.6%增长,达到850.4 百万港元,占2016年酒店组合总收入的54.7%。 尽管香港朗廷酒店与香港康得思酒店的餐饮业务於 2016 年均见增长,惟香港逸东酒店 2016 年之宴会业务表现逊色以致其餐饮业务下滑,几近完全抵销了前两者餐饮业务的增 幅。整体而言,酒店组合的总餐饮收入於2016年仅按年微跌0.1%至667.3百万港元,占 酒店组合总收入的43.0%。 收入明细 香港 香港 香港 (百万港元) 朗廷酒店 康得思酒店 逸东酒店 总计 客房 334.2 354.9 161.3 850.4 餐饮 225.9 291.7 149.7 667.3 其他 15.4 17.6 2.6 35.6 总收入 575.5 664.2 313.6 1,553.3 来自各大地区市场入住酒店组合的旅客人数均见增长。增长主要靠中国内地旅客带动,於 2016年按年增加17.2%,按地区划分占访港旅客总人数31.5%。除内地市场外,来自其他 亚洲国家、澳洲及欧洲的旅客人数於2016年亦全线上升。 信托集团的 酒店组合 访港留宿旅客 中国内地旅客的按年增长 +17.2% -3.5% 中国内地留宿旅客占访港旅客总数比例 31.5% 65.4% 个别酒店的表现 香港朗廷酒店於2016年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下跌1.5%,跌幅已较其所属的甲级高价酒 店市场(被视为五星级酒店)的 3.6%温和。该酒店受惠於住客对翻新客房需求殷切,以 及所招待的内地旅客增加,至於其他地区的旅客亦见增长,有助提高该酒店的入住率。然 而,2016年的平均房租下跌则抵销了部份升幅。 2016年来自餐饮业务的收入按年上升0.7%,主要动力是唐阁於2015年底荣获米芝莲三星 评级,推动业务增长。至於Bostonian自2016年7月装修并另撰菜单後亦令业务有所改善 及提高收入。然而,宴会业务的餐饮收入於2016年则仍然疲弱。 香港康得思酒店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较去年下跌 4.5%,逊於其所属的甲级高价酒店市 场。然而,这主要是2016年初农历新年期间旺角示威活动造成暂时性的负面影响所致。 2016年2、3月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按年下跌18%,拖低了全年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 尽管如此,示威过後需求已回复正常,2016年余下时间各主要市场的旅客人数均见回升。 2016年来自餐饮业务的收入按年上升4.1%,主要受惠於ThePlace餐厅於2015年首季进 行翻新工程後,收入有所改善。Alibi於2016年的业务亦见进步,抵销了Tokoro日本餐厅 结业的影响,该餐厅已於2016年初改建为办公室,因而再无带来收入贡献。 香港逸东酒店於2016年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减少3.1%,跌幅大於其所属的乙级高价酒 店市场(被视为四星级酒店)的 2.0%。表现逊色乃由於受到邻近酒店发动激烈的房租竞 争影响。幸而,具弹性的房租,有助提升各主要地区市场於2016年的旅客人数,使入住 率增加6.1个百分点,抵销了平均房租的9.2%跌幅。 於2016年,餐饮业务收入按年下跌8.6%,主要原因为宴会业务收入大减。幸然,中菜餐 厅逸东轩於2016年11月荣获米芝莲一星评级,其生意额於2016年12月即明显回升。 展望 尽管香港酒店市场的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已於2016年大致回稳,但2017年令人忧虑的迹 象又再重现,或会影响酒店客房需求。虽然香港酒店房租甚具竞争力,但由於港元与美元 挂�h,故近期港元强势使香港对海外旅客而言相对昂贵。此外,地缘政治与经济的不稳定 因素加深,或会打击全球经济,来年亦可能令公干及旅游更添压力。 与此同时,香港新酒店落成比例预期将由2016年的1.4%加快至2017年的4.0%,局限了 可出租客房平均收入於2017年的增幅。我们的酒店方面,香港逸东酒店宴会厅与餐厅将 由2017年中开始分阶段装修,不但会降低餐饮业务收入,客房收入亦可能因工程影响而 减少。此外,利息开支增加以及由於结转税务亏损已悉数动用致使缴税现金增加,亦将导 致信托集团於2017年的可分派收入减少。 尽管香港酒店市场短期内仍存潜在阻力,但我们对香港酒店业的长远潜力始终充满信心。 我们相信,大型主题公园扩建、港珠澳大桥及内地高速铁路香港段等新的旅游及基建项目 竣工,中长线而言将为香港旅游业提供有力支持。短期方面,预期西九文化区第一期於 2018年落成亦将有助吸引旅客访港。 财务回顾 分派 信托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分派收入总额为501,387,000港元(2015 年:477,534,000港元)。信托集团的现有政策为将其後各财政年度分派不少於可分派收入 总额分的90%。 根据分派权利放弃契据,鹰君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LHILAssetsHoldingsLimited已同意自 上市日期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截至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 月31日止各年度,就其持有的股份合订单位若干部分放弃收取任何应付分派的权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每股份合订单位按100%分派率的分派为13.8港仙(已 就 LHIL Assets Holdings Limited 所放弃收取 100,000,000 个股份合订单位(2015 年: 100,0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权利而作出调整)。连同每股份合订单位的中期分派 11.7港仙,本年度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总额(按100%分派率)为25.5港仙。以2016 年12月30日每股份合订单位收市价3.13港元为基准,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总额相等 於分派收益率8.15%。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为11,676.5百万港元或每股份 合订单位5.65港元(2015年:11,682.0百万港元或每股份合订单位5.72港元),较2016 年12月30日的股份合订单位收市价3.13港元有80.5%溢价。 债务状况 於2016年5月30日,信托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订立一份7,200百万港元的四年定期及循 环贷款融资,为2013年授予信托集团的定期贷款(未偿还本金额为6,800百万港元)悉 数再融资。新造贷款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0.98厘的浮动年利率计息。信托集团於2016 年12月31日仍未偿还之借贷总额为6,800百万港元(2015年:6,800百万港元)。有抵押 定期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息并须於2020年5月29日悉数偿还。 为了减低所承受的利率风险,信托集团於本年度进行了10亿港元之利率掉期。其後,於 2017年初,信托集团再进行了两次合共10亿港元之利率掉期。合共20亿港元或29.4%的 未偿还借贷之利率已定为加权平均掉期年利率1.42%。 信托集团将密切监察利率变动并可能(取决於市场条件)考虑再减低部份余下银行债务的 利率风险。 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集团的总资产为18,823.5百万港元(2015年:18,803.0百万 港元)。资产负债比率(计算公式为未偿还借贷总额占总资产的百分比)为36.1%(2015 年:36.2%)。 现金状况 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集团拥有现金结余238.5百万港元(2015年:304.2百万港元) 以满足香港逸东酒店资产提升项目、营运资金和经营需求。此外,於2016年12月31日, 信托集团有未动用循环贷款达400百万港元。 资产抵押 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集团公平值为18,432百万港元(2015年:18,381百万港元) 的投资物业,连同转让销售所得收入、保险所得收入、租金收入、收入及产生自物业的所 有其他收益已予抵押以获取向信托集团授予7,200百万港元的定期及循环贷款融资。 承担 於2016年12月31日,信托集团因投资物业产生经核准但未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拨备 之资本开支达167,526,000港元(2015年:126,407,000港元),其中29,755,000港元(2015 年:16,182,000港元)为已订约。 除此之外,信托集团於报告期末并无其他重大承担。 末期分派 托管人-经理董事会建议向於2017年5月8日名列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登记册上的持有 人派发2016年末期分派每股份合订单位13.8港仙(2015年:12.9港仙),惟LHILAssets Holdings Limited根据分派权利放弃契据的分派放弃单位数目除外。待股份合订单位持有 人於2017年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2017年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分派 将於2017年5月19日派发。连同於 2016年10月已派发的中期分派每股份合订单位11.7 港仙,2016年全年度的分派合共为每股份合订单位25.5港仙。 托管人-经理董事会确认,根据信托契约,(i)本信托的核数师已审阅并核实托管人- 经理就上述每股份合订单位分派权利作出的计算;及(ii)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紧随 向本信托登记单位持有人作出上述分派後,托管人-经理将能够透过信托产业(定义见信 托契约)履行本信托的到期负债。 暂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登记册、单位持有人登记册、股东名册总册及香港分册以及托管人- 经理与本公司根据信托契约条文设立及存置的实益权益登记册(统称「登记册」)将於下 列时段暂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手续: (i) 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为厘定有权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身份,由2017 年4月19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 停办理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保合资格出席2017年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合订单位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必须於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前送达股 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办理登记手续。 (ii) 享有建议之2016年末期分派 为厘定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享有建议之2016年末期分派之权利,由2017年5月4日 (星期四)至2017年5月8日(星期一)止,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合 订单位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保合资格享有建议之2016年末期分派之权利,所有股份合订单位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股份合订单位证书必须於2017年5月2日(星期二)下午4时30分前送达股份 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周年大会及年报 本信托及本公司之2017年周年大会谨定於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举行,旨在(其 中包括)通过派发末期分派每股份合订单位13.8港仙。召开2017年周年大会之通告,连 同2016年年报及其他相关文件,将於2017年3月寄送予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亦会登 载於公司网站 www.LanghamHospitality.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企业管治守则之遵守 根据信托契约,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必须相互合作,以确保双方均遵守适用之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及法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信托(透过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一直遵守一切适 用的守则条文,并在适用情况下采纳了部分於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信托契 约订明托管人-经理的董事会於任何时候均须由担任本公司董事的相同人士组成,故成立 提名委员会的规定并不适用於托管人-经理。由於托管人-经理的董事并无获得本信托或 托管人-经理支付的任何酬金及托管人-经理并无聘用任何雇员,故成立薪酬委员会的规 定亦不适用於托管人-经理。 标准守则之遵守 信托集团已自行采纳关於董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守则(「证券交易守则」),其标准不 逊於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中订明之标准,并 不时按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更新。 经作出特定查询後,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的所有董事及有关雇员确认,於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彼等已全面遵守证券交易守则。 回购、出售或赎回股份合订单位 根据信托契约,托管人-经理不得代表本信托回购或赎回任何股份合订单位,除非及直至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不时发出的相关守则及指引予以明确允许。故此,本信托及本 公司不得回购或赎回其股份合订单位。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信托、托管人-经理、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概无回购、出售或赎回任何股份合订单位。 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 於2016年12月31日,本信托及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总数为2,067,226,456。相较 於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内合共发行24,320,519个新股份合订单位,有关详情细列 如下: 日期 明细 股份合订单位数目 2015年12月31日 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数目 2,042,905,937 2016年3月4日 以每单位2.51港元向酒店管理人发行新股 14,246,352 份合订单位以缴付 2015 年下半年的酒店 管理费用及许可费(「酒店管理人费用」) 约35,758,000港元 2016年8月30日 以每单位3.15港元向酒店管理人发行新股 10,074,167 份合订单位以缴付 2016 年上半年的酒店 管理人费用约31,734,000港元 2016年12月31日 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数目 2,067,226,456 公众持股量 於本公布日期,从公开途径获得的资料及根据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董事所知,本信托及 本公司之公众持股量维持足够,公众人士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超过25%。 审核委员会 信托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已经由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之审核 委员会审阅。此外,托管人-经理之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托管人-经理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载於本公布中有关本信托及本公司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之附注之数字已经由信托集团之独立核数师德勤关黄 陈方会计师行同意为本信托及本公司该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告所载列数字相同。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 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之保证委聘,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 未就本公布作出任何保证。 载於本公布中有关托管人-经理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财务状况表、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之附注之数字已经由托管人-经理之独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同意为托管人-经理该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告所载列数字相同。德勤关黄陈方会 计师行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委 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之保证委聘,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未就本公布作出 任何保证。 董事会 於本公布日期,非执行董事为罗嘉瑞医生(主席)及罗俊谦先生;执行董事为叶毓强先生 (行政总裁);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夏如博士、苏耀华先生及黄桂林先生。 承董事会命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 与 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罗嘉瑞 香港,2017年2月14日 信托及本公司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5 706,379 682,194 物业相关开支 (25,639) (34,438) 服务费 ___(_8_7_,0_2_8_) ___(_8_4_,3_8_3_) 物业收益净额 593,712 563,373 其他收益 7 1,917 9,32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减少)增加 (3,613) 1,099,032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31,795 - 信托及其他开支 (12,778) (21,105) 融资成本 8 __(_1_1_8_,1_6_4_) __(_1_3_1_,7_8_3_) 除税前溢利 492,869 1,518,840 所得税开支 9 ___(_8_3_,2_6_0_) ___(_7_6_,6_4_9_)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及全面收益总额 12 ___4_0_9_,6_0_9_ _1_,_4_4_2_,1_9_1_ 每股份合订单位基本及摊薄盈利 13 _0_.1_9_8_7__港__元_ _0_.7_0_7_7__港_元__ 信托及本公司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1 19 投资物业 18,432,000 18,381,000 衍生金融工具 _____3_1_,_7_9_5 ________-__ _1__8,_4_6_3_,8__1_6 __18_,_3_8_1_,_0_19_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14 121,195 116,153 应收税款 61 1,666 受限制现金 - 60,064 银行结余 ____2_3_8_,4__7_3 ____2_4_4_,_13_3_ ____3_5_9_,_72__9 ____4_2_2_,0_1_6_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按金及应计款项 15 78,358 86,355 一年内到期的有抵押银行贷款 - 6,786,016 应付税项 _____3_2_,8__18_ ________9_1_ ____1_1_1_,_1_7_6 __6__,8_7_2_,4_6_2_ 流动资产(负债)净额 ____2_4_8_,5_5_3_ __(6_,_4_5_0_,4_4_6_)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_1_8_,_7_1_2_,3_6_9_ _1_1_,_9_3_0_,5_7_3_ 非流动负债 一年後到期的有抵押银行贷款 6,738,597 - 递延税务负债 ____2_9_7_,_2_29_ ____2_4_8_,_5_7_6 __7__,0_3_5_,8_2__6 ____2_4_8_,_5_7_6 资产净额 __1_1_,6_7_6_,5__43_ _1__1_,6_8_1_,_9_9_7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2,067 2,043 储备 __11_,_6_7_4_,4__76_ __1_1,_6_7_9_,_9_5_4 权益总额 __1_1_,6_7_6_,_5_43_ __1_1_,6_8_1_,9__9_7 信托及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朗廷酒店投资(「信托」)根据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托管人-经理」,以其作为信托托管人-经理的身份)与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订立的一份受香港法律规管并不时补充、修订或取代的信托契约(「信托契约」)成立。本公司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合订单位(「股份合订单位」)的组成部分为:(a)一个信 托单位;(b)由作为法定拥有人的托管人-经理(以其作为信托的托管人-经理的身份)所 持本公司一股已明确识别的普通股的实益权益,该权益与单位挂�h;以及(c)本公司一股已明确识别的优先股,该股份与单位「合订」。股份合订单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母公司为LHILAssetsHoldingsLimited,一家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董事认为信托及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信托集团(定义见下文附注2)的主要业务活动为物业投 资。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呈列及编制基准 根据信托契约,信托与本公司各自须按综合基准编制其本身的财务报表。信托於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信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信托集团」) 的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统称「公司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本公司受信托所控制,而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信托的唯一业务活动仅为投 资於本公司。因此,於信托的综合财务报表呈列的综合业绩及财务状况,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仅在本公司的股本披露上有差异。因此,托管人-经理及本公司董事认为,将信托及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一并呈列更为清晰,故将信托的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的部分一并呈列,并称为「信托及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 信托与本公司有相同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的说明资料。 本信托集团与公司集团合称「集团」。 3.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应用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对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 在本年度应用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针对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之资产出售或投入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一个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董事认为应用新订和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4. 主要会计政策 本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香港公司条例要求之适用披露。 除了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是以各报告期末的公平值计量外,本综合财务报表是按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 5. 收入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GE(LHIL)LesseeLimited(「总承租人」) 的租金收益 基本租金 225,000 225,000 浮动租金(即可更改租金) _4_7_5_,7__05_ _4_5_1_,_76__9 700,705 676,769 来自香港逸东酒店零售商店的租金收益 ___5_,6__74_ ___5_,4__25_ 租金收益总额 _7_0_6_,_37__9 _6_8_2_,1_9__4 6. 分部资料 集团的经营分部,根据向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为托管人―经理的管理层及本公司的董事,就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而呈报的资料,具体而言,集团的经营分部集中於出租三间酒店的经营业绩。 集团的业绩产生自物业投资业务,该业务与出租三间酒店的经营业绩有关并按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呈列为三个经营分部。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於审阅年度三项投资物业对集团收入及业绩作出分析。 2016年 香港 香港 香港 朗廷酒店 康得思酒店 逸东酒店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入 _2_5_6_,_9_4_6 _3_0_5_,_42__6 _1_4_4_,_0_07_ ___7_0_6_,_37_9_ 分部业绩* _2_1_5_,_3_7_5 _2_5_5_,_7_3_5 _1_2_2_,_6_0_2 593,712 其他收益 1,917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减少 (3,613)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31,795 信托及其他开支 (12,778) 融资成本 __(_1_1_8_,1_6_4_) 除税前溢利 492,869 所得税开支 ___(_8_3_,2_6_0_)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应占年度溢利 ___4_0_9_,_6_09_ 6. 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入及业绩(续) 2015年 香港 香港 香港 朗廷酒店 康得思酒店 逸东酒店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入 _2_4_4_,_1_83_ _2_9_2_,_71_2_ _1_4_5_,_2_99_ ___6_8_2_,1__94_ 分部业绩* _2_0_3_,_85__2 _2_3_6_,_6_5_7 _1_2_2_,_8_64_ 563,373 其他收益 9,32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增加 1,099,032 信托及其他开支 (21,105) 融资成本 __(_1_3_1_,7_8_3_) 除税前溢利 1,518,840 所得税开支 ___(_7_6_,6_4_9_)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应占年度溢利 __1,_4_4_2_,_19__1 * 以上各投资物业之分部业绩是从其分部收入扣除物业相关开支及服务费後得出。 分部资产及负债 就表现评估而言,投资物业的公平值由主要营运决策者审阅。於报告期末,香港朗廷酒店、 香港康得思酒店及香港逸东酒店的公平值分别为7,000,000,000港元,7,775,000,000港元及 3,657,000,000港元(2015年:6,845,000,000港元,7,770,000,000港元及3,766,000,000港元)。并无呈列分部负债的分析乃由於并非定期提供予主要营运决策者。 地区资料 集团的所有收入乃来自位於香港的活动及客户。集团的非流动资产全部位於香港。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700,705,000港元(2015年:676,769,000港元)来自总承租人的收入,占集团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总收入超过10%。 7. 其他收益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来自银行存款的利息收益 1,587 9,194 杂项收益 _____3_30_ ____1_2__9 ___1_,_91__7 ___9_,3__2_3 8. 融资成本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须於五年内悉数偿还的银行借款利息 92,107 97,493 利率掉期之利息 832 - 贷款先付费摊销 24,581 34,000 其他借贷成本 ____6_4_4_ _____2_9_0 _1_1_8_,_1_6_4 _1_3_1_,_78__3 9. 所得税开支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现时税项: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34,413 13,676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____1_9_4_ _____(5_4_) __3_4_,_6_07_ __1_3_,6__22_ 递延税项: 本年度 48,885 63,02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____(2_3_2_) _____-__ __4_8_,_6_53_ __6_3_,0_2_7_ __8_3_,_2_60_ __7_6_,_64__9 香港利得税按两个年度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10. 可分派收入总额 可分派收入总额为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并作出调整以对销有关期间已列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调整影响(如信托契约所载者)。以下载列为计算本年度的可分派收入总额作出的调整: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409,609 1,442,191 调整: 加: 折旧 6 6 递延税项 48,653 63,027 非现金融资成本 24,581 34,000 以股份合订单位形式支付的 酒店管理费及许可费 70,019 67,81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减少 3,613 - 减: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增加 - (1,099,032)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增加 (31,795) - 非现金汇兑差额 - (7,499) 家俱、装置及设备储备 _(_2_3_,2_9_9_) ___(_2_2_,9_7_2_) 可分派收入总额 _5_0_1_,_3_8_7 ___4_7_7_,_5_34_ 11. 分派表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中期分派期(附注a)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之可分派收入总额 (2015年: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228,054 226,433 分派占可分派收入的百份比(附注b) ___1_0_0_%_ ___1_0_0_%_ 中期分派期的可分派收入 _2_2_8_,_05__4 _2_2_6_,4_3__3 中期分派(附注c) _2_2_8_,0_5_4_ _2_2_6_,4_3_3_ 末期分派期(附注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之可分派收入总额(2015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10 501,387 477,534 减:中期分派期的已付可分派收入(附注e) (_2_3_0_,1_6_5_) (_2_2_7_,3_2_0_) 末期分派期的可分派收入 271,222 250,214 分派占可分派收入的百份比(附注b) ___1_0_0_%_ ___1_0_0_%_ 末期分派期的可分派收入 _2_7_1_,2__22_ _2_5_0_,_21__4 末期分派(附注c) _2_7_1_,2_2_2_ _2_5_0_,2_1_4_ 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分派 已付每股份合订单位中期分派 -计入分派放弃影响前(附注d) _0_.1_1_1__港_元__ _0_.1_1_1__港_元__ -计入分派放弃影响後(附注e) _0_.1_1_7_港__元__ _0_.1_1_7__港__元_ 应付每股份合订单位末期分派 -计入分派放弃影响前(附注d) _0_.1_3_1__港_元__ _0_.1_2_2__港__元_ -计入分派放弃影响後(附注e) _0_.1_3_8__港_元__ _0_.1_2_9_港__元__ 11. 分派表(续) 附注: (a) 2016年末期分派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分派收入总额为基准。 2016年中期分派以截止201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可分派收入总额为基准。 2015年末期分派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分派收入总额为基准。 (b) 信托契约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声明董事的既定意向为宣派及分派(i)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0%可分派收入总额,及(ii)不少於其後各财政年度的可 分派收入总额的90%。 (c) 於2016年12月31日後的末期分派,并未於2016年12月31日确认为负债。 於2016年6月30日後的中期分派,并未於2016年6月30日确认为负债。 於2015年12月31日後的末期分派,并未於2015年12月31日确认为负债。 (d) 在2016年末期分派期,每股份合订单位的末期分派为0.131港元(2015年:0.122 港元),乃基於该期间应付末期分派 271,222,000港元(2015年:250,214,000港元) 及於2016年12月31日的2,067,226,456个(2015年:2,042,905,937个)股份合订 单位来计算。 在2016年中期分派期,每股份合订单位的中期分派为0.111港元(2015年:0.111 港元),乃基於该期间应付中期分派 228,054,000港元(2015年:226,433,000港元) 及於2016年6月30日的2,057,152,289个(2015年:2,032,888,934个)股份合订单 位来计算。 11. 分派表(续) 附注:(续) (e) 根据分派权利放弃契约,LHILAssetsHoldingsLimited(上市後本公司的直属控股 公司)已放弃下文所示期间就其持有的股份合订单位收取任何应付分派的权利 (「分派放弃」): 股份合订 单位数目 千个 上市日期至2013年12月31日 150,000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0,0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0,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0,0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__5_0_,0__0_0 2016年末期分派期的每股份合订单位的末期分派为0.138港元(2015年:0.129港 元),乃基於1,967,226,456个(2015年:1,942,905,937个)股份合订单位(经计 入LHILAssetsHoldingsLimited所放弃获取分派之100,000,000个(2015年: 100,0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後)来计算。该2016年末期分派期的末期分派将於 2017年5月19日或之前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在2016年3月4日发行14,246,352个股份合订单位以支付截止2015年12月31日 止六个月的酒店管理费及许可费後,有权获取2015年末期分派的股份合订单位数 目为1,957,152,289个。在2015年末期分派期的末期分派252,473,000港元已於2016 年5月16日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在2015年3月3日发行10,498,075个股份合订单位以支付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止六个月的酒店管理费及许可费後,有权获取2014年末期分派的股份合订单位数 目为1,882,888,934个。2014年末期分派期的末期分派286,199,000港元已於2015年 5月14日付予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 2016年中期分派期的每股份合订单位的中期分派为0.117港元(2015年:0.117港 元),乃基於1,957,152,289个(2015年:1,932,888,934个)股份合订单位(经计入 LHILAssetsHoldingsLimited所放弃获取分派之100,000,000个(2015年: 100,000,000个)股份合订单位後)来计算。 在2016年8月30日发行10,074,167个股份合订单位以支付截止2016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的酒店管理费及许可费後,有权获取2016年中期分派的股份合订单位数 目为1,967,226,456个。中期分派230,165,000港元已於2016年10月5日付予股份 合订单位持有人。 在2015年8月21日发行10,017,003个股份合订单位以支付截止2015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的酒店管理费及许可费後,有权获取2015年中期分派的股份合订单位数 目为1,942,905,937个。中期分派227,320,000港元已於2015年10月2日付予股份 合订单位持有人。 12.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扣除下列各项後达致的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5,240 5,011 以股份支付款项支出(包括董事酬金) (附注a) _____8_3_ ____1_3_1_ 5,323 5,142 折旧 6 6 核数师酬金 1,230 1,180 出租房地产之经营租约租金 2,086 6,403 汇兑亏损净额(包括在信托及其他开支内) _____-__ ___8_,6_4__7 附注: (a)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已确认83,000港元(2015年:131,000港元) 之购股期权(由最终控股公司按其购股期权计划授予)费用。 13. 每股份合订单位基本及摊薄盈利 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应占的每股份合订单位的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基於下列数据计算: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盈利 就每股份合订单位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的年度溢利 ___4_0_9_,_6_09_ _1__,4_4_2_,_1_91_ 2016年 2015年 千个 千个 股份合订单位数目 就每股份合订单位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 股份合订单位的加权平均数 _2__,0_6_1_,_1_8_8 __2_,0_3_7_,9__59_ 14.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应收账款 116,365 109,332 应收利息 136 702 按金及预付款项 ___4_,6_9__4 ___6_,_11__9 _1_2_1_,_19__5 _1_1_6_,_15__3 应收总承租人及其他租客的租金需於发出发票时支付。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3个月 _1_1_6_,_3_6_5 _1_0_9_,_3_3_2 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并无逾期的贸易应收账款。 按金及预付款项主要包括已付承建商有关酒店翻新的按金及差饷预付款项。 包括在贸易应收账款内,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116,365,000港元(2015年:109,136,000 港元)乃无抵押、免息及需於发出发票时支付。於2015年12月31日,包括在按金及预付 款项内,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1,351,000港元乃无抵押、免息及在各自租约期满後三十 天内支付。 15. 应付账款、按金及应计款项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贸易应付账款 40,073 37,432 已收按金 1,394 1,394 其他应付账款 7,002 13,755 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__2_9_,8_8__9 __3_3_,_77_4_ __7_8_,_3_5_8 __8_6_,3_5_5_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0至3个月 24,673 23,607 3至6个月 __1_5_,_4_0_0 __1_3_,_8_2_5 __4_0_,0__7_3 __3_7_,_4_3_2 其他应付账款、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该等酒店的应计翻新支出。 包括在贸易应付账款内,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40,073,000港元(2015年:37,432,000港 元)乃无抵押、免息及需於发出发票时支付。包括在其他应付账款内,应付同系附属公司 款项501,000港元(2015年:188,000港元)乃无抵押、免息及需於发出发票时支付。於 2015年12月31日,包括在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内,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1,759,000港元乃无抵押、免息及需於发出发票时支付。 16. 报告期末後之事项 为管理因浮息贷款而承受之利率风险,集团於2017年1月10日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 公司签订两份名义金额总数为10亿港元之四年期利率掉期合约,为集团部份之贷款由浮 息交换为定息。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之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港元 港元 收入 - - 行政开支 (23,955) (23,955) 减:同系附属公司承担的金额 __2_3_,9__5_5 __2_3_,9_5__5 除税前损益 4 - - 所得税 5 _____-__ _____-__ 年度损益及全面收益/支出总额 _____-__ _____-__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港元 港元 流动资产 现金 ______1_ ______1_ 资产净额 ______1_ ______1_ 资本 股本 _______1 _______1 权益总额 _______1 ______1_ 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之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为LHILManagementLimited (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鹰君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以朗廷酒店投资(「信托」)托管人-经理的身份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的成本及开支可按照本公司与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订立日期为2013年5月8日 的信托契约(「信托契约」)的条款,从信托的登记基金单位持有人持有的一切财产及以任何形式持有的权利中扣除,但本公司将不会就管理信托收取任何费用,此举与其具体及有限的角色相符。 本公司於两个年度内并无任何收入,故未有呈报分派表。 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应用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公司已首次应用下列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可接受折旧及摊销方式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对2012年至2014年周期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 在本年度应用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公司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对该等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应用(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公司并无提早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主动披露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针对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之资产出售或投入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1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一个待定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董事认为应用新订和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公司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 主要会计政策 本财务报表是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包括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要求之适用披露。 本财务报表是按历史成本为基础编制。 4. 除税前损益 2016年 2015年 港元 港元 经扣除下列项目後达致的除税前损益: 核数师酬金 __2_0_,_0_00_ __2_0_,_0_0_0 5. 所得税 由於本公司於两个年度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未於财务报表内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