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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NXINHOLDINGSLIMITED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 条文刊发。 董事会谨此告知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 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可能较 2015年同期录得约45%至50%的跌幅。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闽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可能较2015年同期录得约45%至50%的跌幅。 有关减少主要由於 (i)本公司所持厦门国际银行(「厦银」)股权於 2016年 12月由约 10.6289%被摊薄至约9.7635%,录得摊薄厦银股权的一次性亏损约港币0.4亿元(主要为人 民币兑港元贬值所致),而2015年则录得摊薄厦银股权的一次性收益约港币0.73亿元;及 (ii)本公司所持厦银股权於2015年6月由约14.8005%被摊薄至约10.6289%,因此,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应占厦银业绩比2015年度减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及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为依据,惟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批。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在拟定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预期将於2017年3月发布。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在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刊发时细阅有关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承 香港, 2017年 2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彭锦光先生(主席)、王非先生(副主席)及刘承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刘伦先生及韩孝捷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启明先生、史习陶先生及苏合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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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162 世纪金花 0.13 40.66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0524 E-KONG GROUP 0.24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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