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SHENJIGROUPKUNMINGMACHINETOOL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300)
关於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路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路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6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路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路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路投票系统
网路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6日
至2017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路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帐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帐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路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徵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特别议案名称 A股及H股股东
1 提请批准关於公司章程2017年第一次修正案; √
2 提请批准关於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第一 √
次修正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於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已於2017年2月15日公布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香港
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公司网站http://www.kmtcl.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二项
1) 提请批准关於公司章程2017年第一次修正案;
2) 提请批准关於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第一次修正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1、截止2017年3月7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後,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昆明机床”(本公司)A股股东(以下简称A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截止2017年3月7日(星期二)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交易结束後,在公司H股持有
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昆明机床”(本公司)H股股东(以下简称H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06 *ST昆机 2017/3/7
H股 0300 昆明机床 2017/3/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於2017年3月7日(星期二)当日下午收市时在公司H股持有
人名册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股
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
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影本和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回条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 将於2017年3月8日(星期三 )至2017年4月6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股东大会。
(二)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
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三)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
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档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档和委托书须在股东大会开始时 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方始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 上述档必须同一时间内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方始有效。
(四)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帐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
的身份证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
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股东大会。
五、 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後召开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邮递区号:650203
传 真:0086-871-66166623或0086-871-66166288
联系电话:0086-871-66166612或0086-871-66166623
联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昆明,2017年2月15日
於本公布日期,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张晓毅先生, 金晓峰先生; 非执行董
事: 张涛先生, 刘岩先生, 刘海洁女士, 张泽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雄胜先生, 唐春
胜先生, 陈富生先生, 刘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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