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USCOKE RESOURCESHOLDINGS LIMITED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04)
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有关(其中包括)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之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28.05条,可换股债券之条款於发行後之任何更改必须经联交所批准,惟倘
有关更改乃按照该等可换股债券之现有条款而自动生效,则另作别论。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亦已授出批准,延长可换股债券到期日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本公司亦将使用其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一般授权,以於兑换可换股债券後发行及配发兑换股份,并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根据上述一般授权於兑换可换股债券後将予配发及发行之兑换股份上市及买卖,而上市批准已经授出。
和嘉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少雄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赵旭光先生及黄少雄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李宝琦先生及黄文鑫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开利先生、刘家豪先生及杜永添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延長可換股債券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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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嘉资源
2017-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