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 明 确表 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11
更改暂停办理过户期间
兹提述(1)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
内容有关美林(亚太)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提出按每股股份港币30.50元购回最多
138,000,000股股份的有条件现金要约(「要约」)及 申请清洗豁 免(「该公告」);(2)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3)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修订要约条款,将根据
要约购回的股份最高数目由138,000,000股减少至120,000,000股,及就此将要约价由港
币30.50元提高至港币35.075元,以使要约的总代价维持在与本公司原先所建议的相
同水平;及 (4)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要约
文件。除 文义另有所指者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更改暂停办理过户期间
由於延迟寄发要约文件,原订的暂停办理过户期间(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星期
一)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及股东特别大会的拟定举
行日 期(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将 作出修订。本 公司将尽快发表载有经修订暂停
办理过户期间及股东特别大会日期的进一步公 告。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书
麦佑基
香港,二 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 公司董事局成员包 括:
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陈国强博士
副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黎瑞刚
执行董事
李宝安
集团行政总裁
郑善强
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
方逸华
利宪彬
陈文琦
许涛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清辉博士 SBS,JP
卢永仁博士JP
王嘉陵教授
盛智文博士 GBM,GBS,JP
董事愿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 责 任,并於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於本公告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之考虑後方始作出,且
本公告概无遗漏其他事实,足 以 令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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