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REEMAN FINTECH CORPORATION LIMITED
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内容有关主要交易-收购WinsFinance HoldingsInc.之控股权。除另有界定者外,该等公布所界定词汇用於本公布时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等公布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及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有关收购事项之其他资料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然而,由於需要额外时间编制通函,寄发通函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营运总监
杨浩英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浩英先生(营运总监) 张荣平先生
邹敏儿小姐 冯子华先生
王晓冬先生 巫克力先生
赵彤先生 徐志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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