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REEMAN FINTECH CORPORATION LIMITED
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
最新业务资料
(1) 证券买卖业务及投资控股业务
以下由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本公司证券买卖业务及投资控股业务之表现。根据现时可得之财务资料,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十一个月录得透过损益以公平值列账之投资的已变现亏损净额及未变现收益净额分别约港币52,000,000元及约港币204,000,000元,并录得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净额约港币150,000,000元。
上述所载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核或审阅。实际金额可能须作出必要调整。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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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及深港通成份股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被选为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及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选为深港通成份股,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营运总监
杨浩英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浩英先生(营运总监) 张荣平先生
邹敏儿小姐 冯子华先生
王晓冬先生 巫克力先生
赵彤先生 徐志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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