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DGElectricVehiclesLimited
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29)
澄清公告
兹提述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之公告(「该公告」)。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告的中文版本第1,2及4页存在疏忽导致的翻译错误,童志远先
生的职衔「ChiefOperatingOfficer」应翻译为「营运总裁」。
该公告之英文版本无需更改及除上述澄清以外,载於该公告之中英文版本之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谢能尹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曹忠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苗振国先生(副主席)、童志远先生(营运总裁)、陈言平博士(首席技术总监)、卢永逸先生及谢能尹先生(副总裁);非执行董事黄国耀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育棠先生、费大雄先生、谢锦阜先生及徐京斌先生。
网址:http://www.fdge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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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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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电动车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