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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MONSYSTECH(INTERNATIONAL)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78)
持续关连交易
产品销售及分销
绪言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 布 , CECI 与本公司签订一份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指定
CEACI 为本集团在中国的非独家授权分销商之一,於中国内地和香港(「区域」)销
售及分销本集团的产品(「产品」),该框架协议依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
持续关连交易明细及框架协议条款
日期
2017年2月16日
订约方
CECI、CEACI及本公司
交易性质
CEACI 获指定为本集团在中国的非独家授权分销商之一,於区域内销售及分销产品。
晶门科技和CEACI同时签订一份标准的晶门科技组件分销协议(「分销协议」),以
管理产品在区域内的销售和分销以及其他推销、产品订购和交付合作的详细操作。
年期
即时生效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定价基础与原则
本集团将向CEACI提供产品之参考售价表,CEACI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其客户群向本集团的新客户介绍产品。CEACI负责在分销协议和框架协议的范畴内根据每个采购订单下共同商定的条款和条件於本集团订购产品。
产品之价格将按公平原则根据成本、资源和技术要求并参照市场惯例及价格厘定;并且价格已考虑产品的技术和质量。
订约方将根据各协议、有关采购订单或其他相关合同之规定行使彼等之权利及履行彼等之责任。
2017年度上限
2016年(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业务交易为74,000美元。
适用於2017年的年度上限为3.3百万美元。该年度上限乃参考预期产品售价与可能的
降价以及预估需求作出估算。
附注:年度上限不应视作本公司对集团未来收益之保证或预测。
签订协议原因及裨益
本集团专注於IC产品的设计、开发和销售,其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提供广泛的显示应用,特别是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和其他智能设备。
兹提述於2016年11月1日刊发标题为「认购目标资产及半导体产品」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该公告」),其中本集团表示购买maXTouch半导体产品及技术以加快其移动触控业务的发展。
CECI/CEACI原为卖方(如该公告所述)在中国的主要分销商,彼亦是maXTouch
半导体产品在中国的主要分销商,继续与 CECI/ CEACI 合作,以确保顺利过渡
maXTouch产品在中国的分销及本公司在中国之移动触控业务的快速增长,将符合本
公司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涵义
本公司知悉主要股东华大为中国电子之全资附属公司,而CECI为中国电子之间接附属公司,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CECI/CEACI与本集团之间的产品销售及分销交易构成本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关连交易。
由於持续关连交易之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
0.1%,而所有相关百分比率均低於5%,依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项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批准
本项持续关连交易属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该持续关连交易及框架协议(包括年度上限)的条款和条件经CECI及本公司公平磋商协定。
董事已批准本项持续关连交易及框架协议。李荣信先生、李峻博士及赵贵武先生为中国电子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於董事会有关决议时放弃投票。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本公司董事与本项持续关连交易有重大利益及放弃投票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信框架协议条款属公平合理,本项持续关连交易为本公司以正常或更好的商业条款签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并且该项持续关连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关连方之资料
CECI及其全资附属公司CEACI为专业技术分销商,拥有超过30年分销和提供技术服
务经验,CECI/ CEACI代理10大领域产品,包括智能电视、电力电子、智能触控、安
防监控、无线互联、汽车电子、通讯系统、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电源管理。
CECI乃中国电子集团其中一家间接附属公司。
本集团之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及销售专有IC晶片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广泛应用於各类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及其它智能产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提供显示应用、便携式装置及工业用设备。
本公告所用词汇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该公告」 指 本公司於2016年11月1日刊发之标题为「认购目标资产
及半导体产品」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告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直接隶属於中国中
央政府管理的国有电子信息技术企业集团,通过控制华大
的权益为本公司之间接主要股东
「CEACI」 指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为CECI的全资附属公司
「CECI」 指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
责任公司,为中国电子集团之间接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 SolomonSystech(International)Limited,一家於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
司之股份为每股面值港币0.1元之普通股
「关连人仕」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华大」 指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一家中国电子为整合旗下IC企业
而组建於中国的有限公司,乃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
上市规则)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IC」 指 集成电路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规则
「框架协议」 指 CECI与本公司於2017年2月16日签订之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晶门科技」 指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主要营运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 指 MicrochipTechnologyIncorporated,该公告中提述的卖
方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元,美国之法定货币
承董事会命
SOLOMONSYSTECH(INTERNATIONAL)LIMITED
公司秘书
冯雷洁霞
香港,2017年2月16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a)执行董事-叶垂奇博士(行政总裁)及卢伟明先生;(b)非
执行董事-李荣信先生(主席)、李峻博士及赵贵武先生;及(c)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享英先
生、许维夫先生及姚天从先生组成。
SOLOMON SYSTECH
0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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