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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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星玩具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9)
盈利警告
本公布乃彩星玩具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如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财务业绩,预期该年度本集团之收入及除所得税後溢利将较二零一五年下调。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收入约港币九亿九千三百万元,相对於二零一五年全年的经审核收入为港币十五亿五千一百万元;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未经审核除所得税後溢利将介乎港币一亿元至港币一亿一千五百万元之间,相对於二零一五年全年的经审核除所得税後溢利为港币二亿七千六百万元。溢利下调主要是由於激烈竞争导致二零一六年之销售额下降。
本公司现正编制本集团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全年业绩财务报表。本公布所载资料仅属董事会之初步评估且并非根据任何获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数字或资料作出。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全年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吴家欣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截至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以下董事:
陈俊豪先生(主席)、郑炳坚先生(执行董事) 、周宇俊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正国先
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杜树声先生(执行董事)及杨岳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仅供识别
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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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