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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GTAICONSUMABLESGROUPLIMITED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97)
(1) 委任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2) 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董事会宣布,孔庆文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JohnHandley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务,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1) 委任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审核委员会成员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孔庆文先生 (「孔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孔先生,46岁,持有西悉尼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并为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员。
孔先生现为一家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之负责人。彼於企业融资、会计、账目审核及税务方面拥有广泛工作经验。孔先生亦自二零一五年四月起出任为中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曾於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期间出任为平安证�患�团(控股)有限公司(前名:盛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曾於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间出任为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名:御濠娱乐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两家皆为联交所主板的上市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孔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没有在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孔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孔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或任何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
孔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彼须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於来届股东大会上由本公司的股东重选连任,及须至少每三年一次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根据服务协议,孔先生的年度董事袍金为150,000港元。孔先生的董事袍金乃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参考现行市场水平、彼为本公司事务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以及本公司的薪酬政策而厘定。本公司及孔先生均认为有关袍金属合理。
孔先生已确认彼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准
则。
除此公告所披露者外,就有关孔先生获委任事宜,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亦无其它资料须向本公司股东
(「股东」)披露。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孔先生加入董事会。
(2) 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董事会宣布,JohnHandley先生(「Handley先生」) 因彼之私人理由提出辞任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Handley 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即将辞任的事
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衷心感谢Handley先生於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
承董事会命
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国兴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林国兴先生(主席)、李彩莲女士、洪秀容女士、高勤建女士及陈卓宇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JohnHandley先生、麦润珠女士、潘耀祥先生及孔庆文先生。
(1) 委任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名審核委員會成員;及(2) 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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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泰
2017-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