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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17)
董事调任
董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的董事调任,自2017年3月1日起生效:
(1)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陈观展先生将退任其於本集团内所有行政职务。陈
先生将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顾问;及
(2) 郑志刚博士将由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兼联席总经理改任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兼总经
理。
NewWorldDevelopmentCompanyLimited(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宣布以下本公司的董事调任,自2017年3月1日起生效:
非执行董事的调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陈观展先生因其个人决定将退下於香港的活跃业务工作,退任其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内所有行政职务。陈先生将由2017月3月1日起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顾问。
陈观展先生,57岁,於2012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陈先
生於2011年1月加入本公司为总经理。於调任前,陈先生为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
会成员,亦出任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除所披露外,陈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
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陈先生拥有广州中山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及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环境化学工程工学硕士学位,并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北岭加州州立大学进修公共行政管理。陈先生曾执教於华南理工大学,拥有大学讲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担任过处长等多个职务。陈先生在行政及企业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学术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陈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新的非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3月1日
起生效,惟须按照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於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後,陈先生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250,000港元。陈先生亦将获委任为本公司的顾问及收取每月100,000港元的酬金。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按证�患捌诨跆趵�第XV 部之涵义,陈先生拥有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附带之相关股份3,736,471股之个人权益。
执行副主席兼总经理的调任
郑志刚博士将自2017年3月1日起,由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兼联席总经理改任为本公司
执行副主席兼总经理。
郑志刚博士,37岁,於2007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自2012年3月起出任
执行董事兼联席总经理。彼於2015年4月改任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兼联席总经理。郑
博士为本公司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成员。郑博士现任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及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现代传播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副主席,该等公司均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彼为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众公司,直至2016年8月4日除牌)执行董事。彼亦为新世界集团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主席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除所披露外,郑博士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郑博士於2006年9月加入本集团前曾任职於某大国际银行,具有丰富企业融资经验。
郑博士持有哈佛大学文学士学位 (优等成绩) ,并获萨凡纳艺术设计学院颁授荣誉博士
学位。彼为中央企业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委员、中华青年精英基金会主席、K11ArtFoundation荣誉主席及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董事局成员。
郑博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新的执行副主席兼总经理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
3月1日起生效,惟须按照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彼将收取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
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授权力而厘定的董事袍金每年300,000港元。郑博士将获取
本集团酬金包括每月薪金及津贴1,503,860港元及酌情性的周年花红。该酬金乃按其於
本集团的职责及本集团的薪酬政策而厘定。
郑博士为周大福(控股)有限公司及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两者皆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彼为郑家纯博士之儿子、郑志雯女士之兄长、杜惠恺先生之内侄、郑家成先生之侄儿及郑志恒先生之堂弟。除所披露外,郑博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按证�患捌诨跆趵�第XV 部之涵义,郑博士拥有本公司所授出购股权附带之相关股份8,236,471股之个人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与上述董事的调任有关的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王文海
香港,2017年2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a) 七位执行董事,分别为郑家纯博士、郑志刚博
士、陈观展先生、纪文凤小姐、郑志恒先生、郑志雯女士及欧德昌先生;(b)两位非执行董
事包括杜惠恺先生及郑家成先生;及(c)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杨秉梁先生、查懋声先
生(查懋声先生之替任董事:查懋成先生)、何厚浠先生、李联伟先生及梁祥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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