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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奚海波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莉、胡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能源科技提供363.32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为新能源科技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提供363.3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1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83,847.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2.7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能源科技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新能源科技提供363.3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新能源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新能源科技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新能源科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15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13.47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986.5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众源新材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8NA8H58T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8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桥北工业园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780.72万元,负债总额7,676.80万元,净资产4,103.9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375.22万元,净利润-761.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783.54万元,负债总额6,897.24万元,净资产3,886.30万元,2023年1-6月份营业收入2,484.53万元,净利润-217.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能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新能源科技70%的股权,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能源科技3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佰陆拾叁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新能源科技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新能源科技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新能源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83,847.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2.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71,847.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62.35%,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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